近年来,连云港市纪委坚持把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作为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立足工作实际,落实改革方案,优化机构设置,健全配套制度。目前已完成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组20个,覆盖单位82个,实现派驻纪检机构改革全面到位。
掌握实情,摸清核准工作底数。开展“三核三谈三评”,准确摸清市级机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运行管理等基本情况。“三核”摸家底。主动对接市委组织部、市编办等部门,核对单位性质、核清部门编制、核准个人档案。“三谈”听想法。开展调研座谈、组织约谈和个别访谈,先后召开纪检组长等专题座谈会7批120余人次,约谈重点单位、人员40余人次,征求到意见建议110余条。“三评”看实绩。开展自查自评,主动申报工作实绩和创新项目;集中汇报考评,定期召开市直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汇报会;开展现场测评,纪检机构负责人进行年度述职,现场接受评议。通过开展“三核三谈三评”,提前摸清基本情况,及时掌握纪检干部思想工作动态,为精准稳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打牢基础
立足实际,统筹落实改革方案。坚持机构设置与改革形势相适应、工作能力与岗位职责相匹配、本人意愿与职位需求相结合原则。全面优化机构设置。明确派驻机构由市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对市纪委负责。按照“16+3+1”模式,将原有50个纪检组缩减至20个,包括16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3个单独派驻纪检组和1个综合保障组。全面统筹人员安排。综合派驻改革涉及的原纪检组组长,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前提下,按照人岗相宜等原则,通过纪检监察组留任一批、空缺岗位补充一批、转岗交流一批等方式妥善安排;其他纪检监察干部均划转综合派驻纪检组统一调配使用,确保机构改革有岗位有职数有编制。
注重实效,扎紧配套制度体系。紧扣派驻监督工作要求和机构运行需要,进一步强化配套支持。规范任免程序。印制《纪检干部职务任免工作指导手册》,绘制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等职务任免工作流程图,有效推动任免工作过程管控精细化、程序操作标准化,切实把好入口关。健全管理办法。编印《连云港市纪检机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相关配套制度》。围绕职责定位、工作要求、保障机制、管理考核等方面,制定出台《连云港市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细化考评措施。修订《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绩效考核办法》,突出实绩导向,强化分类考核,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作为考核评价派驻工作成效的主要依据,进一步量化考核指标,全面规范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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