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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建立纪检干部廉政档案 严防“灯下黑”
信息来源:市纪委干部监督室 发布日期:2017-04-07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连云港市纪委依托纪检干部重大事项申报数据管理平台,对市纪委监督管理的363名纪检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并强化规范管理和结果运用,严防“灯下黑”,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明确监督范围。结合本市纪检干部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廉政档案的监督范围和内容。对纪检干部个人基本情况、婚姻变化状况、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配偶及子女从业情况、本人及配偶子女持有房产和有价证券情况、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配偶子女违法违纪处理情况等15项内容进行监督,实现了对纪检干部各项情况的监督全覆盖。



 二是规范档案管理。每一位纪检干部的廉政档案都由市纪委干部监督室实行“一人一档,专柜存放、专人管理”。实行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双档案制度,并严格个人事项定期上报和调阅制度,查阅、调阅干部廉政档案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同时,要求具体负责廉洁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准泄露知悉情况,切实将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实现了对纪检干部廉政档案的动态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定期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纪检干部廉政档案进行细致审核,如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存在廉政风险的情况,干部监督室及早介入,通过谈话函询、批评教育等措施抓早抓小、咬耳扯袖;同时,在年底对纪检干部进行年终考核时,扩大廉政档案的参考比例,使廉政档案真正成为提拔任用、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和业绩评定纪检干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