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纪委以制度完善为抓手,以“四种形态”为利器,以案件震慑显决心,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
一是扎紧制度笼子,看牢执纪权力。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干部谈话函询办法》《加强风险防控规范纪律审查暂行办法》,规范执纪流程,将执纪监督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制定《打听说情干预监督执纪登记备案暂行办法》,排除执纪干扰,净化监督执纪环境。制定《纪检监察机关特邀监督员工作办法》,更好地实现党内监督与社会监督的结合,打造阳光纪委。健全完善“1+6”制度体系,提高自我净化能力。
二是坚持挺纪在前,践行“四种形态”。贯彻“纪在法前”的要求,运用“四种形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市纪委对7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谈话函询,咬耳扯袖。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发现问题早提醒。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零暂存”处置“零容忍”处理。今年以来市纪委收到的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件38件,全部进行了处置。
三是坚决清理门户,形成持续震慑。通过信访核查、约谈、函询等方式,严肃查处严重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彰显市纪委严防“灯下黑”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2016年,全市执纪审查纪检监察干部3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10人。坚持一案双查,编撰《越是肩负重要使命越要强化自身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例选编》口袋书,印发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警钟常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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