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022年4月1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情况。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办主任戴涛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刘明台代表市委巡察组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红建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 14日—2022年1月2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聚焦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审判质效、执行案件卷宗档案管理、破产案件办理等方面突出问题,顺利完成了专项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专项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刘明台指出,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能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系列惠企利企政策,持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出了一定贡献。巡察中,市委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上级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不全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成效不显著;审判公正落实落地有差距、执行权益实现不打折扣有短板、破产案件办理提质提速有不足;司法服务能动性不强、司法作风建设有短板、违纪违法问题严重;司法监督质效不高、执行机制改革迟缓、破产办理机制不完善。巡察组发现和收到的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进行移交处理。 刘明台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发挥司法职能,服务发展大局;三是持续正风肃纪,建设过硬队伍;四是完善工作格局,提升整改成效。 戴涛指出,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经过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审定,体现的是市委的要求,代表的是市委的权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要求,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任务不落空、整改有力度。要把握整改方向,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解决好历史遗留和复杂疑难问题,对整改过程中态度不端、行动不力、拖延敷衍的要严肃问责。要强化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制度、运行机制、工作规范、责任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常态化研究解决营商环境重点问题,相关责任部门要解决好系统性机制性问题,执法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开展执法检查。要结合专项整改、集中整治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锻造素质过硬、业务精通、敢于斗争、有强烈事业心的干部队伍。 会上,李红建代表市法院党组作表态发言。李红建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照单全收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攻坚年”行动落地见效,为加快新时代“后发先至”,建设人民期待的现代化新港城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董德华、夏东明及全体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组长汪全炉,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有关同志参加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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