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2022年5月7日至7月6日,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对14家单位党组织开展政治监督,共发现各类突出问题160个,推动立行立改事项5个。本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本轮巡察深入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扣“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突出问题导向,敢于触及矛盾,取得了实实在在成效。反馈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党组织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有的服务全市发展大局有差距,有的履行职能责任有缺失,有的为民服务有短板,有的全面从严治党有弱项。 8月17日至22日,市委6个巡察组分别向14家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对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整改日常监督,推动提升整改成效。有关职能部门要综合用好巡察成果,深化标本兼治,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要适时组织开展整改成效量化评估,全面检视整改质效,形成整改闭环,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按照有关规定,被巡察党组织应在反馈后15日内报送整改方案,3个月内报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并及时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