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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杨如水同志警告处分的决定
信息来源:市纪委 发布日期:2020-12-09 浏览次数:

杨如水,男,1964年9月出生,汉族,籍贯连云港,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3月至今任香河村支部书记。

徐圩街道香河村“外防输入”措施不实,“内防扩散”要求不严,疫情排查不够细致,管控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造成不良影响,工作中存在较为严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经研究,决定给予杨如水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中共徐圩新区徐圩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