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连云港市委批准,连云港市纪委监委对东海县委原常委、副县长徐雪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雪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补贴,违规购买、使用公车,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反工作纪律,工作失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招投标法;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 徐雪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徐雪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徐雪峰简历 徐雪峰,男,汉族,1974年1月生,江苏连云港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原赣榆县石桥镇财政所会计、镇政府办事员、建设助理,原赣榆县委办公室秘书、综合科科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综合科科长;2006年1月任原赣榆县罗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7年3月任原赣榆县罗阳镇党委书记、镇长;2007年10月任原赣榆县罗阳镇党委书记;2011年2月任连云港市原新浦区副区长;2014年8月任连云港市海州区副区长;2016年5月任连云港市海州区委常委、海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19年2月任东海县委常委;2019年3月,任东海县委常委、副县长。2020年9月,经批准辞去连云港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和东海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2020年11月,经批准辞去东海县副县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