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连云港市委批准,连云港市纪委监委对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四级调研员周庆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庆忠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特定关系人收取财物,并违规从事民间借贷活动;违反群众纪律,充当涉恶势力“保护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犯罪。 周庆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纪律意识,毫无敬畏之心,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连云港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庆忠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周庆忠简历 周庆忠,男,汉族,1960年5月生,江苏连云港人,大学学历,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执行庭审判员、副庭长,经二庭副庭长、审判员,民三庭庭长、审判员。2002年3月任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2003年1月明确副处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2006年12月任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13年9月任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16年10月任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2018年8月任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调研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2019年6月任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调研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2020年6月退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