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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何义清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信息来源:市纪委 发布日期:2021-07-30 浏览次数:

日前,经灌云县委批准,灌云县纪委监委对灌云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何义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义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单位名义索取财物;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

何义清身为中共党员、司法工作人员,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何义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何义清简历

何义清,男,汉族,1970年9月出生,江苏连云港人,大学学历,1988年12月参加工作,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12月起,历任灌云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07年8月,任灌云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2010年8月,任灌云县人民法院杨集法庭庭长;2016年3月,任灌云县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2016年5月,任灌云县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2016年10月,任灌云县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2017年8月,任灌云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2018年1月,任灌云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2019年5月,任灌云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2019年11月,任灌云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2021年5月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