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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财政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信息来源:市纪委 发布日期:2021-03-29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3月23日上午,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财政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刘明台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为民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姚启华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文林,市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财政局中层以上人员、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近三年退休干部列席会议。

刘明台指出,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在全市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市委决定开展新一轮巡察,充分体现了市委持之以恒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市财政局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推动履行职能责任、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四五”开局的高度,要从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要从推动践行人民至上发展理念、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刘明台强调,这次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巡察,体现了市委对市财政局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对市财政局党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全面体检和有力促进。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的纪律要求,也是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责所在。市财政局党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营造良好监督氛围。要及时公布巡察工作安排和巡察组联系方式,畅通意见建议反映渠道,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对巡察前自查的问题,以及巡察期间指出的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等问题,要扭住不放、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巡察后反馈的问题,要统筹研究、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对党负责的政治意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和问题,充分信任、坚决支持、积极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确保巡察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施为民代表市财政局党组作表态发言,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奋进“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征程,开创“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新境界的关键时期,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工作,这是市委对市财政局党组和财政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是纵深推进财政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重要契机,也是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和财政改革成效的一次全面检阅,充分体现了市委对财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对财政干部的关心爱护。全局上下要把接受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巡察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切实扛起配合巡察的政治责任。

据悉,巡察期间(2021年3月22日—5月18日),设专门值班电话:19901558709(可接收短信),邮政信箱:连云港市5500信箱,邮政编码:222000,电子信箱:lyg19901558709@163.com,同时在市财政局一楼入口和三楼会议室外设置联系信箱。受理信访和接听电话时间为每天8:00—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18日。根据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管理的其他干部以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相关重点岗位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财政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