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全市车辆达标核查存在问题车辆进行排查的通知》要求,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市区达标核查存在问题的车辆进行核实并处理,截止2022年8月25日,仍有苏GUZ56挂等48辆(车辆明细见附件)车辆未按要求重新上线进行车辆达标核查。对苏GUZ56挂等48台车辆在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时提供的《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交通执法人员登录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系统”,查询不到检测数据。经连云港市苏港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鉴定,苏GUZ56挂等48辆车辆的《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均非该公司出具。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第六十九条之相关规定,对上述48台车辆通过欺骗手段取得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的证件, 决定予以撤销,注销相关证件。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