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25号部长令)及《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9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计划已开通。
学习时间:继续教育培训时间截止至2024年11月30日;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
南京工业大学被设立为第十二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有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登录南京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平台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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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平台
关于设立第十二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有关事项的通知(1)(5)(1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