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文件
首页 业务文件
索引号: 14252524/2022-00086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22-04-06
文号: 连交〔2022〕53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要点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4-06 10:39: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2年交通运输全面深化改革安全生产民航品质工程等10个工作要点的通知》(苏交办〔202210号),结合实际,制定了《2022年全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246


2022年全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以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和交通强国试点建设为主题,服务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持续推进交通品质工程创建,提升交通建设市场监管水平,提高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为维护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稳定提供保障,为构建面向国际、承东启西、辐射南北、便捷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供支撑。

一、服务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尽快投产投用

1. 主动靠前服务,保障项目加快开工。对接交通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年度计划,动态掌握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配合做好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加快项目设计审批及施工许可办理等事项。公路项目重点做好机场大道(233国道)402省道赣榆南环段、新沭河堤顶道路提标等工程施工许可办理和后续建设服务保障工作,水运项目重点关注港口集团徐圩港区30万吨级原油泊位、赣榆华电LNG接收站等项目前置设计审批推进情况。

2. 紧盯建设进度,保障项目建成后尽快投产投用。及时准确掌握已开复工项目建设进度,靠前协调项目开复工后的过程性矛盾,保障项目开工后建设可持续推进,同步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工程建设程序规范,质量安全、疫情防控等方面可控。项目完工后,加强对投产投用前相关手续办理的指导,明确方向,提高效率,保障项目建成后尽快发挥效益。主动协调公路水运项目交工验收前后所需手续办理和推动,重点保障重点工程按时交付验收,全力协助推进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徐圩港区段建成并开展试运行。

二、持续推进品质工程创建,加快成果转化

3. 响应交通建设高位谋划。响应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品质交通标志性工程建设号召,推进高桩码头装配式设计和施工持续攻关,强化成果应用,加快徐圩港区预制厂改造,打造公路水运工程区域性示范预制构件工业化生产、装配式施工制造基地。印发《连云港市交通品质工程样板2022工作任务》,以品质工程创建为契机,以完成样板任务为突破点,统筹推进省级优质工程创建,赣榆港区46号散货泊位工程、赣榆港区6号液体散货泊位争创省级品质工程,盛虹炼化一体化配套港储项目码头工程争创省级交通优质工程。加快推进绿色公路、绿色航道及绿色港口建设,在公路、航道、港口绿色建设指南的指导下,开展绿色示范项目创建。推动智慧智能交通建设,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积极打造智慧工地示范工程。

4. 加快形成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坚持申报一批、创建一批、成熟一批、推广一批的工作思路,对标三年出经验,系统梳理20202022年创建成果。适时组织《江苏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实施细则(修订)》宣贯,做好2021年度市级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动员、申报和评价工作。依托在建项目加快形成《红土镍矿全过程绿色环保装卸运输设计技术指南》《沉箱作业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装配式橡胶护轮坎技术规程》等系统性研究成果。多渠道加大成果示范力度,计划年内组织各参建单位开展品质工程创建专项培训及现场观摩交流等活动。

5.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品质工程创建示范项目由各单位自愿申请,原则上先期应挂牌创建,通过市级示范评价的项目,推选创建省级品质工程,争取在农村公路品质工程创建上有所突破。在省交通运输厅的指导下,推进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标准化。所有在建交通工程应努力提升建设品质,过程中注重对先进经验的总结提升,努力形成品质工程样板攻关任务,具备条件的形成课题类研究成果。纳入市级品质工程样板任务的,任务完成情况我局将每月进行通报,年末进行总结,并做好下一年度的工作部署。

三、提升交通建设市场监管水平,保障有序发展

6. 严格落实督查检查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督查检查机制,制定年度计划,借助专业第三方机构力量开展,上下半年分别开展综合督查1次,主要涉及工程招投标、建设程序履行、施工过程设计变更等方面内容。适时开展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履行情况以及项目参建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7. 推进信用监管全面应用。将非公开招标项目纳入信用监管范围,实现从业主体信用管理全覆盖,季度汇总并审核从业单位履约审核结果、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等信用信息,及时上报省交通运输厅。探索应用信用承诺制推动信用评价在招投标、资质资格、创新创优等领域的应用,沟通汇报省交通运输厅,对存在失信行为的实行动态降级。

8. 规范招投标管理。沟通汇报省交通运输厅增补新基建、生态保护、海洋渔业等行业专家,充实专家库。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招标文件及评标工作报告进行核查。

9. 加强建设市场主体管理。在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下,开展明镜行动,对交通施工、监理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资质动态核查及现场履约核查。做好养护作业单位和检测单位资质申报市级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完成后续审查工作组织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抽查、比对试验活动,开展试验检测单位行业抽查,相关情况纳入企业年度信用评价。

四、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高质量推进工程建设

10. 强化国省道建设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普通国省道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连交〔2021303)要求,从八个方面强化国省道建设管理,主要强化:项目建设单位管理、前期设计审批文件执行管理、工程建设过程管理(程序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等)、工程交竣工验收管理、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平安工地建设、智慧工地建设和标准化建设落实等内容。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准备台账资料备查,县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11. 提升行政许可审批质量。以服务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开工建设为主线,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引入第三方单位开展平行审查,严肃履行审批职能,保证审批质量;按照双公示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监督,探索开展设计后评估。严格落实《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规范工程设计变更行为,要求建设单位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12. 加快推进项目验收。坚持公路水运项目竣工验收推进梳理一批、验收一批、计划一批的工作思路,完成2022年项目竣工验收计划编制,重点推进解决项目竣工验收滞后问题,督促建设单位整改推进。加快推进赣榆港区10万吨级航道及其延伸段、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支管廊工程确保年内完成竣工验收。

13.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及时到位。指导督促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实,及时对反映的欠薪线索进行核实处理,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检查。新开工交通项目,在质量监督受理前应当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通执法机构应做好负责日常监督工作,针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五、强化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维护行业安全稳定

14. 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依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江苏省公路水运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履行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平安工地及工程建设主管职责,参与交通工程质量核验、鉴定等节点性工作,参与市级平安工地及工程创建考评工作。日常具体工作由市交通执法机构具体实施,行业主管部门视项目情况参与指导和监督,建设单位应做好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工作。

 

15. 提升行业整体安全水平。做好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和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总结工作,将红线行动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并作为双随机抽查的必要内容。督促落实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步推进将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纳入履约考核范围,强化信用管理。

16. 闭环开展安全专项行动。统筹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公路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提质专项行动、既有建筑风险隐患排查的后续指导工作,针对存在潜在隐患的项目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