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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24-00012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24-01-22
文号: 连交〔2024〕14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市区厂包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市区厂包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1-22 15:33:05

市交通执法支队、运输中心,局机关各相关处室:

现将《市区厂包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22日


市区厂包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厂包车(厂企通勤车)运营行为,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厂企职工上下班通勤安全,根据《市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厂包车”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连综交安〔2024〕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对市区具有商业性质的厂包车(厂企通勤车)客运经营活动开展为期两周的专项整治,切实强化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厂包车(厂企通勤车)专项整治工作,重拳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有效压缩非法营运生存空间,震慑非法营运行为人主动退出厂包车(厂企通勤车)运输市场,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秩序,提升厂包车(厂企通勤车)运营规范化水平,让群众出行更安心、更放心、更舒心,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

二、整治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疏堵结合,兼顾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服务厂企生产发展。

(一)对厂包车经营者加强行业管理。要求厂包车(厂企通勤车)经营者使用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提供运输服务,并加强对车辆和从业人员管理。发现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车辆、无从业资格证人员提供厂企通勤服务,或者经营资质备注为厂包车(厂企通勤车)的车辆超范围经营的,及时移交市交通执法支队予以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市运输中心)

(二)梳理并公示合规经营者信息清单。扎实开展厂包车(厂企通勤车)经营情况排查,确保合规厂包车(厂企通勤车)经营者全覆盖、无遗漏,并填写《“厂包车”企业排查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制定全市具备提供厂包车(厂企通勤车)运营服务资质的经营者清单,明确各经营者名下车辆数量及类型、住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通过市交通运输局对外公示,供存在厂包车(厂企通勤车)用车需求的企业选择。(责任单位:市运输中心)

(三)积极落实好普法宣传。主动开展对厂企合规用车的宣传普法,对厂企集中区域企业上门送达《企业使用合法通勤车告知书》,提醒企业选择接受合法合规车辆提供厂包车(厂企通勤车)通勤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执法支队)

(四)开展路面执法巡查。;">会同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大对厂企集中区域路段非法营运厂包车(厂企通勤车)的执法巡查。加大对厂企上下班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查监管,结合投诉举报反馈信息,有效使用手持执法终端,切实强化对未办理道路运输证车辆的执法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市交通执法支队)

(五)切实办理好投诉举报办件。积极受理群众反映的厂包车(厂企通勤车)非法经营行为等投诉举报办件,有效组织开展针对性查处,举报电话0518—85521001、85521092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市交通执法支队)

(六)做好违法信息抄告。对非法营运厂包车(厂企通勤车),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及时将违法车辆信息抄告厂企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车籍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及相应的保险公司。对车辆所属经营者办理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抄告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及行业管理部门。(责任单位:市交通执法支队)

(七)加强专项整治宣传报道。积极借助报纸、广播、电视、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开展厂包车(厂企通勤车)整治的必要性和成效。宣传报道工作中,在展现交通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注重对办理合法合规厂包车(厂企通勤车)和做好厂包车(厂企通勤车)应急保障服务方面的宣传报道和政策引导。(责任单位:局宣教处、市交通执法支队)

(八)指导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对各参与专项整治相关单位和部门提供工作指导,负责牵头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工作堵点,并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中各环节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责任单位:局安全处)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克服惰性思维和畏难情绪,敢于面对客运市场突出问题,勇于直面触碰尖锐矛盾,善于解决行业管理工作中涌现的新生问题。

(二)严肃纪律,切实履职尽责。在整治工作中要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意识、法制意识,严禁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粗暴蛮横,确保依法履职、在岗尽职。>

(三)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生、发现的典型案例、突出示例、先进事迹、经验总结、惠民措施等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加强宣传报道,引导企业选择合规车辆提供通勤服务,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举报和打击非法营运厂包车(厂企通勤车)的良好氛围。


附件:“厂包车”企业排查信息登记表


附件

“厂包车”企业排查信息登记表

 序号

使用厂包车企业名称

使用厂包车数量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厂包车经营企业名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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