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24/2023-00032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17 |
文号: | 连交〔2023〕46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进一步优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证件办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进一步便利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经研究,决定采取以下措施优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证件办理工作。
一、减免办件申请材料。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年度审验的《安全生产承诺书》《从业人员信息表》等材料予以取消。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对可运用“江苏政务服务”“江苏运政在线”等网络平台获取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等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纸质材料(因数据不及时上传平台,导致无法获取相关数据的,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在获取平台相关数据后,在其他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依法办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证件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证件业务。
二、实行办理预约服务。对上一年度信用等级为好或较好且车辆数超过10辆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年度审验或换证、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或换证的,可以提前2天进行预约,工作人员在约定时间为其办理。
三、简化委托代理手续。对上一年度信用等级为好或较好且车辆数超过10辆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办理道路运输车辆转籍以外的道路运输证件有关业务的,在委托代理有效期及委托权限内,不再要求委托代理人逐项业务提供委托书。
本通知事项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道路普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材料清单
2.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相关业务所需办理材料
3. 从业资格证相关业务办理所需提供资料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17日
附件1
道路普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材料清单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及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委托书;
3. 现有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或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复印件,新增车辆需提供达标核查表,转籍车辆需提供转籍证明(超过90天以上的需重新做达标核查);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4. 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附件2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相关业务所需办理材料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窗口办理)
1.《道路运输证件补办、换发、注销申请表》;
2. 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年度审验:(窗口、网上办理)
1.《安全生产承诺书》;
2.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或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电子证可不提供);
4.《营业执照》原件;
5.《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年度审验申请表》(网上提交不需提供)。
6.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明;
7.《从业人员信息表》。
三、经营许可证换发:(窗口办理)
1. 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电子证可不提供);
2. 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四、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窗口办理)
1. 道路运输证配发申请表;
2. 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3. 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货车):(过户在90天内的车辆需提供《营运车辆转籍通知单》以及《车辆档案》);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挂车除外);
5. 45度角的统一式样的防伪彩色照片;
6.《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道路货物运输营运车辆的年度审验: (窗口、网上办理)
1. 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2. 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网上审核检测站上传信息)
六、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变更: (窗口办理)
1. 机动车行驶证;
2. 机动车登记证书;
3.《道路运输证变更申请表》。
七、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换发: (窗口、网上办理)
1. 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2. 原《道路运输证》。2、机动车行驶证
八、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 (窗口、网上办理)
在证件有效期内
1.《道路运输证》;1、《道路运输证件补办、换发、注销申请表》;
2. 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3. 提供以下材料之一:(1)车辆报废、灭失、核销证明;(2)《道路运输证》变更申请表;(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撤销、撤回、吊销的行政撤销、撤回决定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九、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过户、转籍转出: (窗口办理)
1.《道路运输证件变更、注销/补发申请表》;(个体不需提供)
2. 经办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或者临时牌照(原件或复印件)。
十、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经营地址的备案(窗口办理)
1. 道路货物运输备案表;
2. 经办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 关于变更名称、地址等事项的申请报告;
4.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江苏省道路运输辅助业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附件3
从业资格证相关业务办理所需提供资料
一、从业资格证变更
1. 驾驶证(变更信息为从业资格证展示内容);
2. 居民身份证;
3. 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电子照片。(变更信息为从业资格证展示内容)。
4. 从业资格证原件。
二、从业资格证换证
1. 机动车驾驶证;
2. 居民身份证;
3. 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电子照片;
4.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
5. 从业资格证原件。
三、从业资格证转籍(出租汽车驾驶员除外)
1. 违章、事故记录;
2. 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记录;
3. 从业资格考试申请材料及从业资格考试记录
4. 提供许可档案及考试记录
5. 从业资格证件记录
6. 身份证明(本地户口出具身份证明、外地户口出具身份证明及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7. 诚信考核记录;
8.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转籍申请表;
9. 含驾驶类从业资格转入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10. 提供考试许可档案及考试记录;
11. 继续教育记录。
四、从业资格证转籍(出租汽车驾驶员)
1. 转入地区域科目考试记录;
2. 违章、事故记录;
3. 从业资格考试申请材料及从业资格考试记录;
4. 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记录;
5. 提供许可档案及考试记录;
6. 诚信考核记录;
7. 提供考试许可档案及考试记录;
8. 从业资格证件记录;
9.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转籍申请表;
10. 继续教育记录;
11. 身份证明(本地户口出具身份证明、外地户口出具身份证明及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12. 机动车驾驶证。
五、注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
1. 驾驶证;
2. 从业资格证原件;
3. 从业资格证注销申请书;
4. 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注:加粗标注材料为建议删减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