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24/2021-00144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局 | 发文日期: | 2021-11-22 |
文号: | 连交〔2021〕294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上合物流园自贸区联动创新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江苏连云经济开发区):
为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服务自贸区创新发展中的开路先锋和支撑保障作用,结合自贸区连云港片区联动创新和港口高质量发展需要,经研究,制定了《支持上合物流园自贸区联动创新发展政策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22日
支持上合物流园自贸区联动创新发展政策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江苏自贸试验区建设系列精神,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服务自贸区创新发展中的开路先锋和支撑保障作用,强化支持上合物流园联动创新区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在联动改革、联动创新、联动开放方面先行先试、率先垂范,加快形成差异化探索和特色化发展的有益实践经验,进一步彰显江苏自贸区连云港片区在形成“全域自贸”示范效应上的探索性、创新性和引领性,结合自贸区连云港片区的发展定位和港口高质量发展需要,制定政策意见如下:
一、完善区域交通网络,服务支撑联创区创新发展
支持优化完善上合物流园联动创新区内外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依托连霍高速、228国道、242省道等国省干线公路、连盐铁路、陇海铁路、疏港航道等公铁水集疏运网络,强化上合物流园区与外围长三角经济带、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苏北金三角等区域的货运通道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区域交通网络提质扩容,支持完善东疏港高速、港前大道、上合大道建设,强化园区与连云港区、徐圩港区的连接疏散能力,更好提升上合物流园集散转运功能。因地制宜复制推广自贸区经验做法,支持内河船舶船型适配研究,增强对国内国外交通物流产业的集聚吸附效应和辐射带动效应。优化提升上合物流园与自贸区以及其他联动创新区间货运交通组织效率,适时启动长深高速至连云港区连接线等项目建设,提高园区货运承载能力。
二、鼓励发展多式联运,完善跨区域综合运输通道
支持完善跨区域多式联运物流骨干通道,带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公铁水联动发展。做优做强海河联运,完善“一港四线”海河联运发展格局,持续提高内河运输协调能力和通航水平。适时发展铁水联运,充分发挥交通运输跨部门运行协调优势,深入推进新亚欧大陆桥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支持推动园区铁路专用线、铁路装卸场站开通运营发挥作用,开展铁路运营模式研究,适时争取开行国际国内多式联运班列,探索中欧班列多式联运“一单制”和国际陆路联运提单“物权化”。大力发展公铁联运,围绕市场拓展和业务网络构建,完善公路港配套服务功能,积极拓展散改集、集改散、拆装箱业务,打造以公路港为主枢纽的公路甩挂运输体系。支持上合组织物流园全力推动多式联运等课题创新探索,努力形成具有特色的改革创新成果,为自贸区改革创新提供有益借鉴。
三、深化对外开放合作,构建国际物流发展新格局
支持充分发挥现有上合组织国际圆桌会议机制作用,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交通物流合作,吸引国内外骨干物流企业共建园区产业合作基地,布设国际物流节点场站,推动互设“海外仓”,共同提高通道物流支撑功能。鼓励交通运输企业与生产商贸企业加强合作,推动传统物流业延伸产业链上下游服务,逐步向供应链管理、第四方物流等高端方向转型升级。支持发展国际物流,逐步扩大跨境电商贸易规模,高标准建设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实现国际邮件处理、国际商业快件处理和跨境电商处理“三关合一”。支持拓展增值物流,依托恒鑫通选矿项目,加快发展进口铁矿石加工增值服务;依托中外运物流中心、新加坡丰树项目,促进冷链物流、物流地产等专业性、个性化、精细化物流服务。
四、推进交通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试点制度创新
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进一步扩大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力度,积极支持中外运上合物流中心等重点交通物流项目建设,主动靠前服务,探索创新服务机制和服务方式。拓展制度创新思路,统筹更多交通资源在更大深度和广度上为国家试制度,在与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相关的项目规划建设、质量监督以及道路、水路运输监管等重点区域,积极推进市政府赋予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江苏连云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落地,为自贸区联动创新区制度创新开展风险压力测试,努力形成更多改革试点成果。
五、持续营造良好环境,支持交通运输企业发展
支持园区物流企业参与交通物流企业等级评定,对于道路、水路、物流经营企业,提供等级评定咨询、专业培训、业务指导等相关服务,促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交通运输市场。支持推进物流标准化,鼓励物流龙头企业加快标准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构建现代物流地方标准体系,推动与陆桥沿线国家和地方交通部门开展政策法规、规划标准等领域学习交流。支持交通运输企业发展先进物流装备,发展新能源车船,加快关键信息化技术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提供更丰富的智能化交通服务。强化国际运输供需对接,加强应急船队、车队等运输储备力量布局建设,形成重点物资、重点时段运力保障机制。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