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24/2022-00011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局 | 发文日期: | 2022-02-08 |
文号: | 连交〔2022〕26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系统 “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全市“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和《全市“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2022年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现将《市交通运输系统“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请各单位明确一名领导分管具体工作,指定一名业务科室负责人为联系人。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名单(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于2月15日前报局办公室。联系人:胡金成,电话:85817286,邮箱:hjc660211@163.com。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8日
市交通运输系统“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和《全市“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党的二十大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为主线,以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为关键,深入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努力实现“四下降、四提升、四个不发生”工作目标,即:信访总量明显下降,信访突出问题发生量明显下降,重复信访占比明显下降,越级上访量明显下降;信访矛盾源头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信访问题实体化解质效显著提升,信访工作基层基础水平显著提升,信访工作群众满意率显著提升;不发生规模进京到省市集体访、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市内涉访规模聚集、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涉访个人极端事件、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有重大影响负面炒作。
二、工作举措
(一)深入排查突出问题
1. 全面系统排查。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按照“清仓见底”要求,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精力,明确排查标准,细化排查方案,对信访突出问题进行全方位排查,做到排查范围全覆盖无死角。各单位要对排查出的信访突出问题要认真梳理甄别、分类登记建档,形成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办理。
2. 突出重点排查。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聚焦交通工程建设、涉法涉诉、农民工工资、借用人员、“事改企”等重点群体,规模集访、联名来信、联名网上投诉、“一事群投”“三跨三分离”事项等重点问题,反复越级上访、重复信访、缠访闹访、扬言滋事、精神偏执等重点人员,逐项开展排查,摸清问题底数。高度关注涉疫、安全生产以及新业态中的信访风险隐患,切实提高排查工作的精度深度。
3. 滚动推进排查。坚持集中排查与滚动排查相结合,在每周排查的基础上,对突出问题、重点隐患随时发现、随时交办。坚持走好群众路线,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排查网络,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倾听群众呼声,确保不缺项、不遗漏。
(二)集中力量推动化解
4. 减存量,扎实推进治理重复信访专项工作。对上级交办的重复信访事项,要全部落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包案,坚持“一案一责、一案一策、一案一审”,确保3月底前化解50%,6 月底前化解90%,9 月底前基本完成化解任务,化解稳定率达95%以上。对涉及人数多、政策性强的层面性问题,由属事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包案化解。对时间跨度长的“骨头案”“钉子案”,及时上报,集中更大资源力量推动解决。对“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加大协调力度,明确化解责任,合力推进攻坚。对报结后再次发生信访行为的事项,及时回访核查,分析问题原因,调整工作思路,持续组织攻坚,再次报结时须由主要领导审核签字。责任单位不得以程序办结代替实体解决,不得将办理过程作为办理意见上报。
5. 控增量,强力推进重点领域信访问题整治。各单位要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化解、稳定工作。对矛盾突出、诉求集中、涉及面广的层面性问题,通过完善政策,推动批量解决;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引发的信访矛盾,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着力从政策层面推动化解。对成因复杂、活动频繁的利益诉求群体,要坚持上下联动,统一答复口径、统一解决措施,保持政策连续性和平衡性,防止因地区群体间差异造成攀比,引发新的矛盾。
6. 防变量,有效推进信访秩序整治。以做好党的二十大、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和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信访保障工作为重点,聚焦重点群体、重点人员,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加大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稳定力度,持续规范信访秩序。对诉求有合理成分的,要穷尽法律法规政策手段,做到百分之一的合理诉求百分之百解决到位,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对诉求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要通过结对子、交朋友等方式,上门入户、耐心细致开展解释说明、思想疏导工作。对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要认真落实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帮助解决好法度之外、情理之中问题。对合理诉求解决后仍然通过缠访闹访、反复上访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要及时上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着力完善长效机制
7. 优化完善源头治理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信访工作与社会治理有机融合,做到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应急预案;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适时予以调整完善。严格落实重大信访问题责任倒查制度,督促各级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规范履职,及时就地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切实提高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强化回访、督查、基层化解等制度落实。
8. 优化完善挂钩包案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指导,对信访矛盾多发的地区和领域,由各单位领导干部实施挂钩联系,推动化解攻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开展接访下访等制度规定,局和各单位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参加1 次接待群众来访,分管领导随时接待群众来访,包案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重点时期,局和各单位每天都要安排领导干部值班接访。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指定信访事项制度,集中资源力量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9. 优化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市建立健全信访突出问题向属地和属事单位“双交办”工作机制,督促指导责任落实和协作联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帮扶、救助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予以化解。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信访渠道与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法定途径有序衔接,提高矛盾纠纷综合调处化解能力。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渠道,组织“两代表一委员”、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参与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采取听证、评议、说事等方式,做好释法明理、道德教化等工作,促进信访人打开心结、回归理性,实现停诉息访。
三、方法步骤
“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从2022年2月开始,到2022年11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 动员部署、排查交办阶段(2月)。制定“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局“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领导小组,各单位分别制定行动方案,全面动员部署。认真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对至今尚未彻底化解的信访积案、尚未化解到位的进京到省市上访案件、市内规模集访、重复信访案件,以及其他可能引发越级进京到省上访、异常访、极端访的矛盾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分门别类登记造册,逐一进行交办,确保清仓见底。坚持集中排查与滚动排查相结合,把滚动排查贯穿于“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全过程。行动方案和排查情况于2月22日前报局办公室,联系人:胡金成,电话:85817286。
(二) 集中化解、攻坚克难阶段(3-10月)。各单位逐案建立化解专班,分析查找原因,落实化解措施,明确化解时间,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总要求,集中化解信访突出问题,6月底前,80%以上存在合理诉求的信访突出问题得到妥善化解,因政策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的,做好政策解释和吸附稳定工作。对集中化解阶段未化解到位的信访积案,通过召开党委会(支委会)、专题办公会等形式提级集中会办,加强领导、调整化解思路,分类施策、攻坚化解,10月底前,所有合理诉求有效解决,所有突出问题有效钝化,所有重点人员有效吸附。
(三) 考核验收、总结提高阶段(11月)。对“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建立矛盾排查常态化、解决问题机制化、化解措施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各单位总结于11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 强化统筹推进。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单位信访分管负责人和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交通运输系统“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永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也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抓好“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的组织实施。要把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作为确保党的二十大、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信访稳定的重要政治任务,要定期召开会议,过堂听取工作进展及各包案领导化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
(二)强化过程管理。各单位要聚焦目标任务,对信访突出问题实行“周排查、月交办、季通报”,每周对本单位信访突出问题组织排查,排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集中上报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认真做好市联席办每月集中交办的信访案件,市每季度逐案通报包案化解情况,当季未化解问题滚动进入下季度通报,直至“案结事了”、信访人“停诉息访”。对应排查未排查、应报备未报备,发生进京集访、到省规模集访、涉访个人极端事件,严肃通报并启动倒查问责。市建立“旬调度、月分析、季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抓实抓细全过程管理,明确序时进度,细化工作措施,实行挂牌作战、对账销号。
(三)强化督导检查。全市将“信访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督查范围,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责任落实、工作成效等加强督查问效,党委政府督查室、纪委监委、组织部、政法委、公安局、信访局及其他相关牵头部门实行联合督查、不定期暗访抽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推进不力,对损害群众利益、导致信访突出问题产生的,严肃追责问责;对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工作措施扎实、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市把 “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 行动开展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推动整体工作质效提升。局领导小组也将按照要求进行督查,加大通报、重点约谈、督办、重点管理等力度,确保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