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24/2022-00096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局 | 发文日期: | 2022-05-23 |
文号: | 连交〔2022〕107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公交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连云港市“公交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23日
连云港市“公交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打造高品质公交服务体系,促进公交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公交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通知》(苏交运〔2022〕8号)和《省交通运输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苏交运〔2021〕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于2022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交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服务为本,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打造人民满意公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群众公交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公交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开展,加快构建多模式、一体化、全覆盖、高品质的公共交通系统,建立健全公交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打造特色服务品牌,完善公交线网布局,全面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努力将连云港建设成为国内一流、港城特色、群众满意的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力争实现“畅行港城、畅享公交”发展愿景。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对照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评价细则,督促公交运营企业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推动出台服务质量评价实施细则或操作指南,落细落实服务质量监测和评价要求;建立并有效落实首席质量管理官制度,建立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机制;定期开展优质服务评选,建立从业人员星级服务评定与挂钩机制,打造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精品,构建质量提升长效机制,推进优质服务水平提升。
(二)规范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选树特色服务品牌。弘扬“雷锋车”精神,规范BRT站务员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以“12345工作法”为抓手,做好“我是港城导乘员”客流疏导、乘客咨询、宣传引导等特色服务,将BRT站台打造成连云港“城市会客厅”靓丽城市名片;畅通为民服务“连心桥”,加强公交服务热线队伍管理,提高客服人员业务知识和服务水平,规范服务标准,培树公交服务热线专属品牌;以公交23路“全国敬老文明线”、与雷锋车同行示范线、示范车、示范岗为引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适老化交通出行服务工作方案》,培育1-2条“敬老爱老”城市公交线路。
(三)完善公交线网布局,构建多层次的交通客运体系。积极开展客流调研,全面梳理线路客流情况,充分研判市民出行需求,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结合客流流时、流向、流量,加密市区线路班次密度,提升乘客出行效率和出行体验;年内新辟及优化调整公交线路10条,BRT一号线发车间隔不超过8分钟,其它大客流集中线路高峰发车间隔不超过10分钟,平峰不超过30分钟;进一步优化常规公交与快速公交、城市动车的换乘衔接,完善接驳站点设置、线路走向及发车间隔,构建以城市动车和BRT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旅游公交为亮点的城市公交客运体系,全面提升公交吸引力。
(四)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提升公交本质安全。强化城市公交企业运营安全责任意识和责任落实,督促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企业重点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和运营安全基础保障,推进优质服务标准化,明确岗位操作标准,规范驾驶员作业行为,强化驾站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日常考核;加强平安公交建设,面向全市招募50名平安志愿者,作为“公交出行体验官”,机制性获取公交出行体验问题建议,协助驾驶员做好安全行车,切实提高群众公交出行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营造平安港城、全民共建的浓厚氛围。
(五)创新公交常态化防疫举措,提升公交出行效率。优化升级公交刷卡乘车系统,在系统内增加特定实名制持卡人群(包括老年免费卡、老年优惠卡、爱心卡、学生卡、优抚卡等)“健康码”查验功能,实现公交乘车“卡码融合”,全面落实各项防疫举措,便利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交通出行,提升乘客乘车体验和公交出行效率。
四、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6月10日:部署启动阶段,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有关单位要根据“公交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要求,制定本辖区、本单位“公交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各项任务,充分调动本地区相关单位、企业和人员的积极性,扩大影响范围,得到社会各界认可。
(二)第二阶段,6月11日-12月15日:组织实施阶段,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有关单位按照重点任务推进实施本地区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通过具体的活动内容着重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和水平,市局将适时开展监测。
(三)第三阶段,12月16日-2023年1月15日:总结提升阶段,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有关单位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建议,并于2023年1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市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公交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措施,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研究完善政策机制,加大对服务质量提升以及公共交通公益性支出等方面的保障力度。
(二)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将提升年活动与公交优先示范城市、绿色出行创建城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以及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监测相结合,统筹推进落实各项工作。市局将适时开展督导,并将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年度监测,巩固服务质量长效提升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同步做好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形式多样、载体丰富的宣传活动,组织公交进社区、进农村,邀请群众对公交服务质量进行评议,倾听群众意见,解答群众疑惑,组织公交企业、行业职工,及时报送反映公交暖人故事、公交品质提升、公交变化变迁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平台,积极宣传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具体政策举措,努力提高活动质量,创新实践,挖掘亮点,培育典型,亮化“苏式公交服务品牌”形象,打造人民群众满意公交。
活动总结及亮点工作等相关材料报送联系人:方新月,联系电话:8108086,电子邮箱:26426294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