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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22-00016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22-03-04
文号: 连交〔2022〕45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3-04 16:27:01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制定了《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4日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法治宣传教育是交通运输法治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共同努力, “七五”普法(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进一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及上级部门关于“八五”普法的工作部署,扎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交通运输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以服务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及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提高行业依法治理水平,为加快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交通运输法律问题,提高普法的公共性质、常态效应和社会效益,夯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基础。坚持法治实践引领,充实优化工作力量,有效整合工作资源,健全普法队伍、方法、平台、要求和机制,将交通运输行业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等一体推进。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全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为航标,不断改革创新工作机制,丰富内容形式,提升优质普法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助力实现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与交通运输行业社会普法工作同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锐意创新,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质明显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成为交通运输行业治理的重要手段,交通运输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内容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融媒体和平台,引导全系统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打牢全面推进法治交通建设的思想理论根基。

(二)学习宣传宪法。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持久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以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为契机,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三)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宣传民法典与交通运输相关的新规定、新概念,落实民法典赋予的部门职责,自觉规范行政权力;推动各级领导成为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交通运输干部职工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以“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为主题,建立健全民法典普法宣传长效机制。

(四)学习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持续加强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安全生产、公共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注重在立法过程中普法,加强新出台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增强社会公众对法律的理解和认知。进一步强化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基础性行政法律法规,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以学习宣传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领域等行业法律法规为主线,切实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能力,积极引导广大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自觉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

(五)学习宣传社会治理现代化基本法律法规。坚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紧扣我市“一带一路”强支点建设、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和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加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学习宣传力度。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推动全系统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积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加强传染病防治、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促进全系统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六)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普法对象

(一)注重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交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总体部署,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全系统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深化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依法行政讲座和法治骨干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把法治教育纳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公职人员入职培训、晋升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每年通过现场或网络至少旁听1次法庭庭审。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广泛开展“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严格依法依规、严格按法定程序、时限要求办事等基本法治观念。

(三)推进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以推进执法队伍职业化为载体,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按照行政执法人员分级分类培训的要求,保证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确保基层执法人员精通自身业务领域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四)提升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执法与普法结合、处罚与教育并重,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深化“美好生活?德法同行”活动,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全过程,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联合交通行业协会,发挥交通运输从业单位作用,以交通运输行业各类服务平台为载体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服务对象安全意识、义务意识、责任意识。

四、推进方式

(一)健全行业依法治理。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交通运输行业文化融合发展,依法制定交通运输行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专业法律人才在普法中的作用,提升普法质量。

(二)积极培育行业普法品牌。持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进企业、进场站、进码头”、“水上交通安全进校园、进船户”、“道路路政宣传进社区、进村镇(街道)”、“交通工程建设宣传进项目、进工地”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契机,广泛开展文艺演出、法治书画展览、法治图书阅读、法治微电影联播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通过公益创投、专项资助、社会征集等多种手段鼓励创作优秀法治文艺作品,着力打造特色鲜明,融思想性、教育性、实用性于一体的普法活动品牌,使法治文化更为深入地渗透和影响交通运输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

(三)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过程,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交通运输普法的公开课。

(四)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坚持效果导向,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适应现代科技快速发展的特点,坚持“内容为王、移动为先、创新为要”原则,推进行业新媒体普法平台等载体建设,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交通运输法规查询系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等进行普法宣传,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提升普法内容的到达量、阅读量、点赞量。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贯穿到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养护、运输服务、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各环节,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加强交通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能力建设,提升普法效果,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法治环境。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行普法年度履职评议工作,实行普法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全面探索交通运输普法责任制清单、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

(三)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根据承担的普法任务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加大对基层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的支持力度。加强基层普法人员配备和能力建设,优先录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一线。

(四)强化评估督导。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普法日常指导和监督工作,充分发挥评估督导的推动作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