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3.21”事故发生后,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组织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累计组织检查人员340人次,出动执法车船210辆(艘)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20家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217处,目前全系统运行安全有序。
一是落实各级要求,迅速筹划部署大排查大整治。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事故当天连夜组织排查事故发生地附近的我市客货运场站、内河港口码头、车辆船舶和人员的受影响情况,制定下发《关于立即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在全行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3月22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3月24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后续会,4月3日,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并对专项行动进行再部署、再动员。
二是扭住重点环节,扎实开展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紧盯重点、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原则。制定《全市危险货物运输及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以危险货物运输和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为重点,组织对66家道路、水路和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逐家过堂,在企业自查和行业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安全机构对部分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水平评析,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实行对表检查,核查复核,层层签字、坚决彻底整改。研究制定《全市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对道路运输涉及的8个类别35大项175个具体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长途客运、公共交通、普货运输、水上交通、公路安保和交通建设工程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所有安全隐患清仓见底,整改到位。
三是突出基层一线,推进最后一公里落实。充分发挥直接监管部门和基层站所的主力军作用,把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到边、推进到底。公路安保方面,检查企业39家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47处;航道船闸方面,检查企业27家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13处;道路运输方面,检查企业174家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76处;水上交通方面,检查企业26家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17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方面,检查在建工程17家次,消除问题隐患43处;港口码头方面,检查企业37家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21处。
四是坚持务实作风,强化对下督查指导力度。成立8个督查组,由局领导分别带队对全系统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局分管领导带队随机抽查、明查暗访,持续对重点部门、领域和企业进行督察督办。委托行业安全生产第三方辅助检查咨询机构,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内各领域开展全方位安全生产辅助监督检查。对全市国省道仍然存在的87处未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隐患再次进行督办。对盐灌船闸下游搁浅堵档问题进行现场督办,成功处置船舶搁浅堵档险情。联合第十一纪检组组织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监督,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五是结合季节特点,统筹抓好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研判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和压力,及时开展客运班线、旅游包车、农村客运、公共交通、水上风景旅游区游览船舶和渡口渡船的安全检查。强化行业监管执法,联合公安交警、旅游等部门在重点部位设点检查,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保持应急车辆、船艇和装备处于良好状态,快速有效处置节日期间各类突发情况。节日期间,平安运送旅客30多万人次。(局安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