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海事局“四个强化”做好春季水上安全监管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发布日期:2019-03-12 10:12:42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为进一步加强春季水上安全监管,市地方海事局结合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加大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深入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

一是强化巡查检查。对辖区船舶停泊密集区、码头渡口等重点水域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密切管控船舶动态,及时查处船舶违章及非法违法行为,维护辖区良好通航秩序。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对辖区航运市场加强安全管理,督导作业船舶杜绝麻痹大意思想,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信息发布。密切关注春季气象变化信息,优化预警服务,及时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

四是强化应急值守。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全力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