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一定严格依法依规安全生产,绝不超限超载运输,也友情提醒广大运输经营车主及司机朋友,要以我为戒,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决做到不给车辆超限超载装货,不开超限超载车,守法经营、安全运输。”近日,赣榆区沙河镇一辆拒不接受警示约谈和整改的“百吨王”车主朱某,最终到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接受行政处罚和警示约谈并表示。
今年3月22日,赣榆区沙河镇朱某的驾驶员张某驾驶苏G(黄)挂6轴车装载了一车黄沙,在326省道82K+200米处因超限运输(车货总质量达101.6吨),被涟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查获。该车违法行为被抄告至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后,赣榆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电话通知车主朱某前来接受警示约谈。朱某未按要求进行约谈,后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多次电话联系朱某,朱某均拒不接听电话。交通综合执法人员按规定向朱某发出告知信息,告知他拒不接受“百吨王”警示约谈和整改的法律后果,当事人朱某仍然不回复信息。
鉴于当事人朱某拒不接受“百吨王”警示约谈和整改的行为,赣榆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一百零二条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朱某罚款10000元并责令整改的行政处罚。近日,当事人朱某到交通执法部门接受行政处罚和警示约谈,并表示以后一定严格依法依规安全生产,绝不超限超载运输。
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具有严重的安全隐患,不仅使公路、桥梁不堪重负,严重危及公路桥梁及交通安全,也给人民群众带来生命财产安全隐患,还造成恶性竞争,严重扰乱运输市场秩序。近年来,赣榆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区公安交警部门,一直保持路面治超高压态势,加大货运源头治超管理,严格“百吨王”溯源查处,并与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临沂市莒南县、临沭县联手,联合开展公路治超行动,重点整治公路运输“百吨王”。
据了解,2023年以来,该区交通公安两部门共联合查处超限车辆3545辆,卸驳载货物7.379万吨,非现场处罚车辆887辆,记分3570人次;联合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临沂市莒南县、临沭县开展苏鲁联合治超行动4次,处罚“百吨王”运输业户9 起,责令企业停业整顿42起,责令驾驶人停止营业性运输33起,吊销道路运输证10起,干线公路超限率控制在0.12%,有效保障了道路运输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联合区公安交警部门及周边山东县区,保持路面治超严打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公路运输‘百吨王’,确保苏鲁省界公路运输安全畅通。”赣榆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治超负责人表示。(徐恒东、颜士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