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查一次承诺书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发布日期:2024-06-28 14:54:59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全市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港口经营企业以及公路水路工程参加单位:

2023年5月,我局开展“综合查一次”改革,对涉及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多个行政检查事项进行“一件事”集成,在同一时间对同一监管对象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等“烦企扰民”问题。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综合查一次”执法质效不断提升,企业负担持续减轻,市场活力加速释放。为了更好实施“综合查一次”联合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流程,我们公开承诺如下:

一、不告知不检查。除依法不予公开或上级机关明确要求不能事先通知的检查事项以外,联合检查牵头部门应至少提前两天通过电话或者系统短信告知市场主体检查时间、检查任务。

二、先扫码后检查。执法人员入企检查时必须先通过“综合查”APP扫描企业标准地址码,扫码后方可执行检查活动。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港口经营企业以及公路水路工程参加单位应主动申请企业标准地址码,张贴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三、有检查必守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执法权,不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请全市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港口经营企业以及公路水路工程参加单位对我局“综合查一次”工作进行监督,如果发现检查时有执法人员违背上述承诺,可拨打举报电话12345热线进行投诉。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