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加强港口经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连云港港《港口经营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截至2024年7月2日)的港口经营企业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联系电话:0518—83387339。
关于连云港港持有《港口经营许可证》企业有关情况的公示2024.7.2.pdf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