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连云港市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等级初步结果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发布日期:2024-01-23 12:03:31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为加强我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运输行业信用管理,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对在我市登记并经经营许可或备案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者、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经营者、汽车客运站经营者以及汽车租赁经营者、水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进行周期评定,生成2023年度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等级初步结果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30日止,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申诉。我局将及时依照相关规定对申诉或社会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依据核查结果生成2023年度连云港市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李函,联系电话:0518-81088035

附件1:2023年度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区)信用等级初评信息表.xls

附件2:2023年度水路运输经营者(市区)信用等级初评信息表.xls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