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厅的支持与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对表年度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立足工作职能定位,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统筹谋划法治交通建设各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全省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梳理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确定的交通运输法治工作任务,结合全市交通运输管理工作实际,研究制定《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连交传〔2022〕18号),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
(二)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民普法的重要论述,强化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照工作职责,结合普法职能和执法实践,针对我局2022年计划重点普及的法律法规和拟开展的普法工作责任、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形成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及事项清单。二是制定“八五”普法规划。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江苏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工作部署,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制定《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了普法目标、主要内容、普法对象和推进方式。三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全系统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通过“千屏展播”、案例解读等方式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形成学习好、维护好、运用好民法典的浓厚氛围;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普法志愿者送法上船、送法入户,向特定对象定向普法;征集法治宣传动漫微视频,鼓励各部门积极组织创作,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强执法监督工作。迎接市司法局对重点领域2022年行政执法情况督查检查;完成交通部综合执法检查迎检工作,通过自评自查、网上抽查评查、执法人员抽考、执法案件抽查等,查漏补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召开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推进会,学习部、省关于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相关要求,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完善执法改革后续工作。开展综合执法改革调研,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决策支持;与东海、灌南签订执法委托书,完成与全系统所有的支队、大队的行政执法委托工作;统一协调办理全市交通运输执法专用章电子签章,确保执法系统按时启用。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实施方案》,制定了《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岗位知识培训工作计划》《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大轮训工作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执法人员岗位知识培训。经协调争取,把交通执法业务技能大赛纳入全市职业技能竞赛项目范围。全面完成全国统一的新式执法证件换领工作。四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治理。在“两客一危”、超限超载、水上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建设市场等执法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同步制定出台《重点监管事项清单》6项,对应的《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库》67家业户。重点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在道路运输领域开展旅游包车百日攻坚行动、“天网”专项行动、主城区重点地段客运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异地经营行为管理及执法检查活动、成品油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活动、危货运输电子运单“五必查”专项行动、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在水上交通领域开展“苏水安澜”“碧水蓝天”专项行动;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质监蓝盾”专项行动,持续不断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合法经营者权益。
(四)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完成《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中期自查,从明确监管责任、建立监管标准和规则、建塑新型监管方式和构建新型监管机制等角度全面总结我市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梳理汇总工作资料编制中期成果汇编。继续推进危化储罐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试点示范项目,按进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内容。二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加强执法监督平台应用,编制一单两库检查事项清单20项,检查企业库达到1945家、执法人员库达到154人。全年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企业147家,其中单一部门抽查95家,跨部门联合抽查52家。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对照监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职责范围内监管事项,建立“互联网+监管”实施清单,明确责任部门,按时报送监管数据。全年共报送行政检查数据138条,行政处罚数据493条,行政强制数据13条,实现监管数据应报尽报,交通执法事项覆盖率达到100%。四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出台交通运输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38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细化。采用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方式办理处罚案件747起,从轻、减轻罚款金额159.52万元。
(五)加强立法与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积极参与全市及行业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对于市政府、省厅和其他有关部门起草的文件草案,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分析,并结合交通运输管理工作实际,及时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累计研究反馈《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50余件。二是配合省司法厅、交通厅在东海县组织开展《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草案)》立法调研工作。以调研工作为契机,结合我市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际,建议《办法》加强对科技治超的支持力度,完善超限超载治理考核工作体系。三是规范制定《连云港市内河航道船舶过闸信用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按照《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的流程,做好调研起草、专家评估论证、社会面及相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等前期工作,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程序正当、实质可行。四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由我局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1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评估,其中保留3件、废止3件、修改1件、2件不作为规范性文件管理。清理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6件,拟废止2件,保留4件。五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完成《连云港市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连云港市公路路政管理办法》实施情况后评估,相关评估结果按要求上报市政府。
(六)严格落实法制审查。一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严格落实《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以及《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梳理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明确综合交通的十四五规划为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程序督促实施。二是加强对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审查工作,积极发挥交通运输法律顾问的作用。全面提高法律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规避法律风险,保障全局各项涉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年共计审查合同、管理制度、招标文件等法律文件60余份。加强公职律师管理。制定《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公职律师管理实施细则》,新吸收9名同志加入我局公职律师队伍,实行统一管理,培育法制审核和决策参谋力量。三是深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按照《连云港市2022年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完成3件招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审查清理工作,招投标领域未发生监管不到位和投诉不按规定处理的现象。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做好复议、应诉的答辩,提供完整的书面材料和执法卷宗,并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上级机关、法院生效裁判。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其应诉能力和水平。今年,我局被提起行政复议一起,经调解复议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被提起民事诉讼案件两起,经调解原告撤诉一起,另一起经开庭审理原告诉讼请求被驳回;执法投诉案件一起,经向东海县交通运输局核查后按程序报市政府。
(八)积极开展示范创建。一是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年度工作安排,积极推进船舶远程检验参与2021年法治惠民实施优秀项目评选,申报执法服务“暖心”工程作为2022年法治惠民实施项目,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法治惠民实施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向省交通运输厅推进2个法治工作联系点和2名法治咨询人员,及时向省厅总结推荐基层交通运输部门法治建设实践经验,进一步强化法治交通建设质效。三是迎接省法治建设工作督查,在市依法治市办领导下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创建,完成年度法治建设监测评价。
(九)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任务,对标工作任务,立足交通运输工作实际,落实利企便民举措。一是在过闸费用征收方面,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精神,继续全面推行过闸费下调20%及集装箱船舶免费的优惠政策。今年1月1日到11月24日,共减免过闸费668.85万元,其中普通货船减免过闸费507.46万元,集装箱船舶免收过闸费161.39万元。二是在“绿色通道”政策执行方面,认真贯彻《江苏省内河航道船舶优先过闸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在做好集装箱船舶“免费过闸,绿色通行”的基础上,对于载运抢险救灾等重点急运物资以及鲜活货、粮食等符合优先过闸条件的船舶,简便申报流程、安排优先过闸。对于其他待闸船舶开启“全天候”“零等待”工作方式,减少待闸时间,确保应放尽放、随到随放。三是动态调整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做好一、二类大件运输许可和船舶检验行政审批下放承接工作。四是持续推进执法为民服务,印发《连云港市实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服务“暖心”工程助力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2022年为民服务实事项目》等文件,在行政执法中积极推进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实现“执法有温度、监管有尺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理念需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涉及行业领域广,专业性强等特点,执法人员在思想上还没有普遍树立综合执法的法治理念,存在满足于现状,责任感和紧迫感不足,对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视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等问题。
(二)依法行政效能需进一步提高。行政检查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复性检查、一企多查、检查结果回填率低等问题,造成行政检查效率低、成果无法体现、检查人员任务重等后果。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方面,“双公示“系统、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未能与执法业务系统实现数据自动对接和传输,行政执法效能不高。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践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要求,在年初工作会议上就全年的法治交通工作进行研究,把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落实上级部门加快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决策部署,为推进法治交通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根据2022年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我局党委中心组年度专题学法不少于四次,主要负责人积极带头参与到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编制发布了《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汇编》,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等,实现领导常态化学法,发挥学法表率作用。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主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随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党建引领便民宜居、助企发展和助力争先,多次深入到县区、企业和工作一线进行走访调研、开展检查督查。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严格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部门依法办事。2022年,没有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发生。
(三)强化监督,确保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坚持“述职、述廉、述法”,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的工作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政绩考核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全局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年度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完善法治各项制度建设。加快规章制度建设步伐,细化执法、内控操作流程,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深化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实现问题查纠整改、源头治理常态化。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的规定,防微杜渐,防止执法人员“跑偏”。
(二)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创新普法理念、载体、方式、方法,加大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的考核力度,不断探索法治宣传的新思路、新方法,创新普法品牌,拓宽宣传载体。开展法律普及活动,及时更新与交通运输业务有关的最新法律动向和有关案例,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并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建立健全立法工作宣传报道常态化机制,对交通运输立法热点问题主动发声、释疑解惑。
(三)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制定重大、复杂、涉及面广的规范性文件通过门户网站、报刊等途径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说明采纳意见情况;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探索实施规范性文件效果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