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为的工作方案》(文明委〔2020〕6 号)和省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苏文明委〔2020〕19号)以及《江苏交通运输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交政研〔2020〕20号)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制定《连云港市交通运输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下发各单位,征求各单位意见。
方案要求各单位、各部门,针对当前经济社会中的诚信热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失信突出问题,因地制宜,重点突出,依法依规,部门协同、统筹推进,注重健全机制、常态监管,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信用交通宣传月”等主题实践活动,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要根据《实施方案》提出的任务,明确治理目标、细化任务分工、规定完成时限,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专项治理,确保各项举措落细落实见真效。同时,要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阶段性与常态化相结合,在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及时通过制定制度巩固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