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航道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实省、市及市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航闸日常养护工程工作实际,加强对航闸日常养护工程的实施和管理,维护航闸工程项目合同履行的严肃性,开展市航道系统航闸日常养护工程企业信用建设工作,今年我处在航闸日常养护工程项目招标流程中新增“投标人信誉情况要求”,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法律法规和投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此外还要求投标人签署“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将上述要求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作为后续投标人在投标中及施工中履行信用承诺的重要参考数据之一。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认真遴选出适合于航闸维护工程的施工单位,愿意为航道服务的单位,确保航闸日常维护工程项目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