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海上航道工程安全检查标准研究项目 竞争性比选公告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发布日期:2021-12-23 18:18:25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连云港市海上航道工程安全检查标准研究项目

竞争性比选公告

为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发包人)拟开展连云港市海上航道工程安全检查标准研究工作,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选择单位来承担连云港市海上航道工程安全检查标准研究项目。受发包人委托,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竞争性比选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1.项目内容及要求

1.1项目内容

本项目内容包括:

(1)系统梳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形成成套文件汇编,引导连云港海上航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2)从人、机、法、环等方面梳理海上航道工程主要风险点及致险因素,分析海上航道工程工艺、设备、环境相互之间的关系,辨识出主要致险因素,确定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分析人员可能受伤害的类型、事发原因等,确定主要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综合总结形成检查标准内容。

(3)基于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中关于海上航道工程安全及技术要求、海上航道工程主要风险点及致险因素的分析,制定出适用于连云港市海上航道工程施工的检查指标。

(4)对接协会等标准有关部门,负责项目的评审完成。

(5)依托项目进行成果试用,通过试用来验证课题检查指标,进一步完善其合理性、准确性与可操作性等。

1.3 工作成果

按照团体标准要求,编制《连云港市海上航道工程安全检查标准》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附表及汇报材料。

1.4 进度要求

(1)初步报告提交时间:签定合同后30天内提交《连云港市海上航道工程安全检查标准》初稿。

(2)送审报告提交时间:初稿经审核后20天内提交送审稿;

(3)最终报告提交时间:送审稿经评审后10天内提交最终稿等全部资料文件。

后续服务:根据发包人工作实际需要,协助做好《连云港市海上航道工程安全检查标准》的汇总上报及与相关部门进行工作衔接、协调和修改完善等工作。

2.竞标人资格要求

2.1竞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咨询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

(1)资质要求:竞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企业业绩要求:竞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水运工程第三方咨询或研究类项目;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水运工程第三方咨询或研究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2 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竞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 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竞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否则其竞标将被否决。

3.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竞标的单位请联系代理公司获取报名表,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14:00至2021年12月25日17:00。竞争性比选文件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成功报名单位的电子邮箱,纸质文件另行邮寄,竞争性比选文件工本费300元/份。

4.竞标文件的递交

4.1发包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竞标人可自行考察,费用自理。

4.2 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9时00分,竞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竞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501会议室。发包人定于竞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开标。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发布公告的媒介: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官网。

6.联系方式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连云港市海州区南极南路139号

222000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18-85521755

代 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创中心3号楼802室

邮政编码:211100

联系人:徐明、陈婷

电话:025-52161262-8001、13701469792

电子邮箱:jswjgczx@126.com

2021年12月23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