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的通知》(苏交传〔2019〕533号)等相关要求,我单位拟开展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竞争性比选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招标代理单位参加本次比选。
一、项目简介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具体包括: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拟划分为1个标段,即:2021DL标段。
二、服务范围和内容
招标代理机构受发包人委托依法组织开展招标以及招标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编制招标公告(含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组织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依法组织开标、清标、评标、公示等工作;办理招标备案工作,编制需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的资格审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负责配合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后续咨询服务配合工作等。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评标结果公示日期为准)的公路或水运工程检测项目招标代理业绩。(注:上述业绩必须同时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和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打印的项目招标公告、评标结果公示作为证明材料,否则发包人将不予采信);
4、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招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评标结果公示日期为准),担任过公路或水运工程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注:上述业绩必须同时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和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打印的项目招标公告、评标结果公示作为证明材料,否则发包人将不予采信);
5、申请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已完成招标代理注册,同时具有江苏交通CA证书。(注:提供系统登陆截图,同时提供单位和法人CA签章照片打印件);
7、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比选;
9、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提供网页截图)。
四、比选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确定招标代理机构,(详见评标办法)。
五、比选文件获取
发包人将在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竞争性比选公告,凡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本次活动的申请人,应在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0日18:00前将报名信息确认回执函发至953181056@qq.com邮箱(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电话:0518-81088015,张先生),比选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申请人,未报名或报名逾期的不予受理。
六、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上午9:00。
2、请各申请人将申请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到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楼会议室205(连云港海州区南极南路139号)。
报名信息确认回执函
致: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我方认真研究了本次竞争性比选公告和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我方决定报名( )参加,( )不参加本次招标代理比选。
特此确认。
被邀请人: (盖单位章)
2021年 月 日
注:1、本《报名信息确认回执函》扫描件,务必在2021年5月10日18:00前(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发送至邮箱953181056@qq.com中,不接收其他方式确认回执函。未发送确认回执函或者逾期收到的确认回执函的,视为不参加本次招标代理比选。
2、报名信息确认请在( )参加( )不参加选项前打√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