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连云港内河港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简介
1、规划名称:连云港内河港总体规划(2023-2035年)
2、规划期限:2023-2035年
3、规划范围:连云港市等级及等外级航道岸线及相关水域和陆域。
4、规划概况:根据连云港市内河航道岸线资源特点,考虑到现有岸线利用的实际情况,结合连云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物流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等,规划的港口岸线总规模为67170 米,较上一轮规划增加了16470 米。规划将连云港内河港划分为六个港区,分别为连云港区、新海港区、灌云港区、灌南港区、赣榆港区和东海港区。
规划形成“3+5+N”的作业区空间布局,其中:“3”是三个核心作业区,主要包括中云台作业区、徐圩作业区和五灌河三个作业区。“5”是五个主要作业区,包括房山作业区(东海)、板浦作业区(海州)、裕丰作业区(灌云)和城区新港作业区(灌南)、青口作业区(赣榆)。“N”是多个一般作业区,包含宁海、烧香支河等28 个作业区。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的方式和途径
《连云港内河港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规划单位提供纸质报告供公众查阅,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规划岸线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规划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规划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规划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规划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附件2),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五、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孙工
地址:连云港市海连东路15号
联系电话:0518-85817244
电子邮箱:599063286@qq.com
六、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
联系人:雷工
联系电话:025-88018888-7613
电子邮箱:741373590@qq.com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5日
附件1:连云港内河港总体规划(2023-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