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内河港总体规划(2023-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发布日期:2024-01-26 15:47:33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要求,连云港内河港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简介

1、规划名称连云港内河港总体规划(2023-2035年)

2、规划期限:2023-2035年

3、规划范围:连云港市等级及等外级航道岸线及相关水域和陆域。

4、规划概况:根据连云港市内河航道岸线资源特点,考虑到现有岸线利用的实际情况,结合连云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物流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等,规划的港口岸线总规模为67170米,较上一轮规划增加了16470米。规划将连云港内河港划分为六个港区,分别为连云港区、新海港区、灌云港区、灌南港区、赣榆港区和东海港区。

规划形成3+5+N的作业区空间布局,其中:3是三个核心作业区,主要包括中云台作业区、徐圩作业区和五灌河3个作业区;“5是五个主要作业区,包括房山作业区(东海)、板浦作业区(海州)、裕丰作业区(灌云)和城区新港作业区(灌南)青口作业区(赣榆)5个作业区;“N是多个一般作业区,包含宁海作业区石化基地作业区等28个作业区。

二、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孙工

地址:连云港市海连东路15号

联系电话:0518-85817224

E-mail:599063286@qq.com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

联系人:雷

联系电话:025-88018888-7613

电子邮箱:741373590@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资料收集、规划初步分析、踏勘现场、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范围、评价重点、环境保护目标等)→开展评价工作(规划方案分析、规划区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价、污染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风险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等)→编制报告书(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环境管理监测计划及跟踪评价方案、给出结论)→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召开规划环评报告技术审查会)→报告书报批(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委托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对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等方面的看法;对规划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改进意见;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和所持态度;对本环评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公众参与调查表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公众可以在本次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规划单位或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公众意见表。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反馈信息。

公示期限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