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发布日期:2021-01-15 10:49:12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要求,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进一步深入。现将我局2020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交通工作情况

(一)完善制度,落实法治交通组织领导

制定《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工作要点》等文件,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年度重点工作,切实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对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法制工作的要求。围绕强化法治建设基础保障、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重视矛盾纠纷化解,强化行政权力监督等内容,深入开展“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优化政务服务、强化权力监督,法治交通建设各项工作计划有序推进。

(二)落实法治宣传,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广泛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宣传活动。利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主题,开展了宪法主题宣誓、宪法知识测验等活动;发动全体党员参加全省第三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积极参加“法润交通·与法同行”民法典知识竞赛、观看《民法典公开课》等活动。法治宣传月期间共悬挂宣传横幅216条,固定宣传展板254块,网站、报纸等发表文章100余篇,发放宣传材料15000余份,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3500余条次,进一步推进政府工作人员尊法、守法、学法、用法

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组建“公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路政宣传月期间积极开展法律“六进”,为群众和行政相对人提供公路法律咨询;市各运管所签定《执法目标责任书》,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纳入其中;市地方海事局走进航运企业、渡口码头、库区及水上风景游览点开展宣传,将各方在生产经营中应尽的责任说深讲透。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开展,使交通运输法律知识更好地在广大群众中传播。

三是助力疫情依法防控。在车站、码头等场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有关疫情防控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有关疫情防控的决定等,确保疫情防控依法依规。

四是开展“七五”普法验收工作。以今年“七五”普法验收为契机,全面总结普法工作,认真谋划下一阶段普法任务。陈小平、谢箭、程盛等三人入选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普法讲师团,市公路处的法制安全宣传培训一体化推进视频、市运管处的“清廉执法始于心、规范执法践于行”动漫微视频获全省交通运输领域“七五”普法创新创优项目。

(三)加强管理,完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

一是落实政府规章等制定。《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今年已经实施,相关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规定细化到位,根据情势变更,及时终止《连云港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有序开展《连云港市道路货物装载源头管理办法》制定工作。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印发《关于加强市级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评估等要求。贯彻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报备的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布。今年已完成《连云港市沿海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办法》后评估工作,对交通运输系统规范性文件,从公平竞争审查、野生动物保护、涉及自贸区改革创新等方面全面进行梳理、审查,并提出16件保留、1件废止、1件修改的清理建议。

三是积极参与全市及行业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对于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和其他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认真组织研究,并结合交通运输管理工作实际,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今年以来已反馈《连云港市海上旅游船艇管理规定》《江苏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等42件。

(四)严格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法治

重大决策事项决策时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发挥他们的法律参谋助手作用,一年组织不少于4次局党委中心组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保障了我局决策事项的合法性;逐一细化了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和一般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权限,达到权责相互适应,强化了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减少决策失误;加强合同审查,出台《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实现合同从立项到付款的闭环管理,进一步严格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局机关所有合同等文件都经法律顾问审核,今年共审查合同等文件50余份;组织开展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全面评估立法领域、守法普法领域和执法领域相关工作,形成相关工作台账。

(五)依法履职,全面完成综合执法改革

紧密结合连云港市交通运输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队伍情况,将综合执法改革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统筹推进。在充分吃透上级有关改革精神的基础上,带着问题“走出去”,先后前往盐城、南通、常州、镇江、淮安等省内设区市调研学习改革经验做法。借鉴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内先行试点地市的成功经验,与市编办等部门多轮沟通会商,同时在涉改单位之间进行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经局党委集体研究讨论,形成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初步方案上报市委编委。2020年6月,市委编委正式下发《关于对市交通运输局所属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批复》,明确整合市运输管理处、市公路管理处、市航道管理处、市地方海事局等机构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交通行政执法职能和其他交通运输系统执法机构组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经费渠道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截至目前,支队6名领导班子成员已配备到位,涉改192名正式在编人员已全部划转到位。下一步,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快推进支队办公场所调整、国有资产清算移交、“三定”规定编制、中层干部配备等相关工作。

(六)多措并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

一是严格执法队伍资格管理。完成2019年交通运输执法证件年审工作,对申领、补领执法证件的人员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今年共申请交通运输部执法证件29人,参加岗前培训4人。组织10人参加江苏省执法证件考试,申请江苏省执法监督证2人,换领所有到期省证。按照市司法局执法主体和人员管理系统录入要求,完成机构信息维护和持证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工作。

二是开展执法行为专项整治。针对我市交通运输执法现状,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廉洁执法”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明确各执法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廉洁执法”的第一责任人,压实专项活动责任,通过专项活动主动查找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并印发了《“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廉洁执法”专项整治活动问题整改方案》,指导各县区交通局及直属执法机构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工作,有力地推动了专项整治活动向纵深发展。

三是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市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要求,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对前期监管事项认领开展回头看,补充认领遗漏、错误退回事项;根据省级清单的调整、“放管服”调整结果、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等,将未列入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的予以增补,并同步编制实施清单。今年共认领入库监管行为数据256条,数据覆盖率100%。

四是开展执法督察工作。印发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0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季度检查内容,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案卷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基层和群众,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重点就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实体和程序是否合法,运用裁量权是否合理,文书制作和归档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集中评查。从评查的情况上看,绝大部分执法案卷都能做到执法主体适当,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执法卷宗和文书规范整洁,归档有序。

五是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连依法办〔2020〕2号)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了执法过程有据可查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今年共公示行政许可1110起,处罚1227起,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六是做好日常执法工作。地方海事方面,2020年累计检查船舶3230艘次,查处各类船舶违章案件499起,完成建造检验142艘、25.1738万总吨,营运检验1751艘、137.3287万总吨,审批各类船舶图纸80套;共组织6期各类船员培训考试,办理各类船员证书换发772本,完成船舶登记总量646艘次。航道方面,办结航道通航影响评价许可16件,核查过闸669艘,变更计费基数25艘、2098总吨,补征过闸费13768元,开展路上巡航和水上巡航共70次,实施内河港口行政处罚1起。运管方面,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调整“双随机检查”企业主体库915家、执法人员库133人,按“互联网+监管”要求明确检查事项清单56项,共检查企业346家,出动执法人员826人次。公路方面,结合辖区干线公路实际,以施工区域防尘治理、车身、车轮带泥上路、路面抛洒污染治理为工作重点,全面治理公路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扬尘污染和路面抛洒污染。针对辖区G228线、G204线、G310线以及S242线等国省干线公路,通过巡查、定点检查等方法,加强道路管控力度,开展高频次巡查管理,维持高压整治态势。

(七)深化改革,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做好政务服务工作。今年市级交通总体办件量6万余件。疫情期间,开设“便捷式”办事窗口,“畅心畅行”党员示范岗采取线上预约、网上申报或快递送达的方式办理业务,做好远程指导、视频检验业务,市交通局获评“全省抗击新冠疫情先进集体”。

二是做好赋权工作。市交通局总计赋予了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47项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权力,涉及港口、运管、航道、公路、海事全方位全链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行权、谁担责”原则,1月份将港口事中事后监管职责174项原我局法定职责事项(执法监督权和一般管理权)赋予徐圩新区。6月对园区涉化工项目审批事项进行调整,将原赋予市高新区的9项、徐圩新区12项、连云开发区5项行政许可权力上收到市级。

三是做好告知承诺制。制定下发了《信用承诺制实施办法》,将行政许可中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延续经营许可、巡游出租汽车延续经营许可、巡游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延续、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延续经营许可、港口经营许可延续(普通货物)”等事项办理列入行政许可信用承诺清单,明确信用承诺的内容、信用承诺的流程。灌南县局落实证照分离工作,重点对道路运输站(场)经营业务许可证核发、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证核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许可证核发等严格按照公布的工商登记证照分离目录实施审批和管理。

四是做好一件事、一企来工作。将“我要开租赁公司、我要办(普通)货运公司”纳入“一件事一窗办一次办套餐”集成服务,并开设“一件事”专窗,实现事项全流程标准化办理、运行全过程标准化监管。围绕“一企来”企业服务事项,做好建立政策专员库和业务知识库工作,指定了6名熟悉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知晓优惠扶持政策的行政审批骨干为“政策专员”,提供“专家门诊式”的交通政策咨询和办事指引。

五是制定交通高频事项实施清单。针对交通运输类高频事项中的“出租车车辆营运证核发”“因施工需要分流公路交通”、“船舶检验”等交通办件高频事项,疏理申请条件、简化申请材料,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2至3个工作日。

六是推进好差评工作。通过交通微信公众号、官网平台、短信推送、多媒体展示等方式,加大交通政务服务“好差评”宣传推广力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截止11月,受理和办结服务事项17505件,办结率100%,好评率100%。

(八)深入研判,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方法化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并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利。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5件,撤销申请2件,维持处罚决定3件,不予受理1件,未出现复议处理决定被变更、撤销或经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今年我局审理的袁某不服市运管处滴滴打车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案件荣获全市优秀复议文书一等奖。

二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庭审之前,我局对答辩意见认真组织和编写,准确把握案件焦点,保障应诉工作顺利开展。今年我局被提起行政诉讼2起。汇盛投资有限公司不服行政处罚一案,6月11日在南京海事法院开庭审理,7名省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法院当庭判决我局胜诉。张跃成起诉我局行政复议不予受理一案,我局提供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充分证明了我局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经法院审理也已胜诉。

三是做好行政调解工作。深化研究行政调解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行政调解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加大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督办力度。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培训,提高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是做好行政裁决工作。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裁决工作办法》交通运输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关于实行行政裁决告知制度的通知》等通知。我局目前仅有裁决客运经营者发车时间安排纠纷一个行政裁决事项,今年未收到行政裁决申请。

(九)接受监督,主动推进信息公开

一是做好提案办理。2020年,市交通运输局共承办市人大议案协办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主办26件、协办27件,市政协委员提案主办19件、协办31件,共计104件。59件协办件于5月25日前完成网上答复和寄送各主办单位,45件主办件于7月20日前完成网上答复和寄送各位代表委员,网上回复率100%,书面答复率100%。36件主办建议中所提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的“A”类为22件,占48.9%;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B”类14件,占31.1%。

二是强化政务公开管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我局综合考核重要工作之一,日常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同时请两家专门机构:江苏泰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连云港报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负责网络检测和网站技术性运营、维护工作。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81条,主要采取在市传奇娱乐手机版 网站公开、局门户网站公开、局官方微信公开以及市档案馆信息集中查阅中心等四种形式公开。同时按规定及时向市档案馆移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存档,接受社会评议监督。主动向市档案馆报送政府信息纸质全文480件、纸质目录120条、电子目录120条、电子全文120件。

三是做好交通服务热线工作。12345政府服务在线1-12月份案卷数4329件,处置4273件,及时签收率92.89%,按期结案率93.31%,首次回应率100%,回访满意率98.73%。1-11月12328呼入总量为12912,接通量为12282,生成工单量为12749,接通率97.64%,限时办结率91.38%,总体满意率98.7%。

二、2020年法治交通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理念方面。交通运输行业在某些方面法治理念还比较淡薄,思想上还没有普遍树立法治理念,存在满足于现状,责任感和紧迫感不足,对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视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等问题。

(二)“三项制度”实施方面。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主要是: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很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培训,照书本靠经验审核的多,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方面。一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没引起各执法单位重视,工作开展不到位;二是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部门间的联动配合、协助查处力度存在一定欠缺。

(四)行政审批制度方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许多问题的解决需要涉及对体制、机制和制度的调整和完善,各项创新举措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践行有关要求。为加强对法治交通的组织领导,制定了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交通建设纳入本市交通行业发展五年规划,纳入党委会工作计划,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对法治交通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在法治交通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年初印发《2020年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学法方案》,局党委中心组每年学法不少于4次。组织《民法典》讲座,学习《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律法规。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法律法规与党纪党规,注重学以致用,强调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把关作用,在行使职能、重大决策等事项上,未出现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况,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没有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的情况。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意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显著提高。

(三)强化监督,确保落实。把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坚持“述职、述廉、述法”,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的工作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政绩考核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四、2021年工作安排

(一)做好综合执法改革后续工作。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成立后,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同时通过整合信息资源、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完善配套工作机制等切实解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等突出问题。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加大对各单位特别是行政执法单位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分值,完善考核内容及方式。

(三)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权力清单”,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明确“责任清单”坚持法定责任必须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

(四)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制定重大、复杂、涉及面广的规范性文件通过门户网站、报刊等途径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说明采纳意见情况;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探索实施规范性文件效果评估工作。

(五)进一步建立完善和强化“三项制度”。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对“三项制度”的落实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