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的通知》(苏交传〔2019〕533号)等相关要求,我单位拟开展233国道海州南段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项目路线起自本线与204国道海州段交叉处,向南经沙杭社区,跨357县道、古泊河后,止于海州与灌云交界处,接拟建233 国道灌云北段,路线全长7.63公里,总投资约18.7亿元。
二、服务范围和内容
招标代理机构受发包人委托依法组织开展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全过程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编制招标公告(含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组织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依法组织开标、清标、评标、公示等工作;办理招标备案工作,编制需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的资格审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负责配合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后续咨询服务配合工作等。
三、服务期限
根据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四、最高限价
本工程设定最高限价为16000元,超过此限价,发包人不予接受,作否决
投标处理。此费用不包含场地交易费、专家评审费、报名费。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审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注: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必须具有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评标结果公示日期为准)的工程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项目招标代理业绩。(注:上述业绩必须同时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和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打印的代理项目招标公告、评标结果公示作为证明材料,否则发包人将不予采信);
4、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招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员(提供劳动合同)并提供企业为其近六个月(2022年2月至2022年7月)连续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评标结果公示日期为准),担任过工程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项目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注:上述业绩必须同时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和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打印的代理项目招标公告、评标结果公示作为证明材料,否则发包人将不予采信);
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6、企业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
7、之前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咨询等业务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8、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比选;
10、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提供网页截图)。
六、比选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确定招标代理机构,(详见评标办法)。
七、比选文件获取
发包人将在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比选公告,凡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本次活动的申请人,应在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20日18:00前(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将填好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确认函发送至邮箱hzjtscb@126.com(联系人:陈工;电话:0518-81599808),比选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申请人,未报名或报名逾期的不予受理。
八、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下午15:00。
2、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请各投标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苏康码”“行程卡”均为绿码。开标过程发包人将全程录像,请各申请人将申请文件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至连云港瑞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88号世纪凤凰城综合楼4楼),发包人将派专人在416室接收。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的通知》(苏交传〔2019〕533号)等相关要求,我单位拟开展233国道海州南段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项目路线起自本线与204国道海州段交叉处,向南经沙杭社区,跨357县道、古泊河后,止于海州与灌云交界处,接拟建233 国道灌云北段,路线全长7.63公里,总投资约18.7亿元。
二、服务范围和内容
招标代理机构受发包人委托依法组织开展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全过程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编制招标公告(含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组织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依法组织开标、清标、评标、公示等工作;办理招标备案工作,编制需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的资格审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负责配合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后续咨询服务配合工作等。
三、服务期限
根据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四、最高限价
本工程设定最高限价为16000元,超过此限价,发包人不予接受,作否决
投标处理。此费用不包含场地交易费、专家评审费、报名费。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审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注: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必须具有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评标结果公示日期为准)的工程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项目招标代理业绩。(注:上述业绩必须同时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和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打印的代理项目招标公告、评标结果公示作为证明材料,否则发包人将不予采信);
4、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招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员(提供劳动合同)并提供企业为其近六个月(2022年2月至2022年7月)连续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评标结果公示日期为准),担任过工程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项目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注:上述业绩必须同时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和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打印的代理项目招标公告、评标结果公示作为证明材料,否则发包人将不予采信);
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6、企业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
7、之前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咨询等业务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8、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比选;
10、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提供网页截图)。
六、比选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确定招标代理机构,(详见评标办法)。
七、比选文件获取
发包人将在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比选公告,凡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本次活动的申请人,应在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20日18:00前(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将填好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确认函发送至邮箱hzjtscb@126.com(联系人:陈工;电话:0518-81599808),比选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申请人,未报名或报名逾期的不予受理。
八、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下午15:00。
2、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请各投标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苏康码”“行程卡”均为绿码。开标过程发包人将全程录像,请各申请人将申请文件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至连云港瑞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88号世纪凤凰城综合楼4楼),发包人将派专人在416室接收。
定稿 233国道海州南段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比选公告(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