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连云港国际汽车绿色智能物流中心项目工艺标段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中集智能停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宏达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福园二路9号办公楼401
被投诉人:深圳怡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昊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高新技术园怡丰工业区B区
三、基本情况
招标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连云港国际汽车绿色智能物流中心项目工艺标段招投标活动,该项目于2022年10月28日发布招标公告, 11月24日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11月25日发布评标结果公示。投诉人质疑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怡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涉及正在进行的诉讼案件、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严重违约,认为深圳怡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不满足投标资格要求。11月28日向招标人提出质疑。12月5日招标人回函答复,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遂于12月8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经审查后依法受理,并于12月19日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根据,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