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市地方海事局切实为复产复运企业提供安全生产保障。
一是认真做好现场执法工作。充分利用VHF、VITS系统及工作群等手段向航运企业推送疫情防控期间气象、水文和船舶管理等信息,为运输煤炭、钢材、粮食等涉及疫情防控、民生和企业复产的物资提供运输保障。运用海事CCTV、甚高频、微信和进出港报告系统对过往船舶进行检查查验。除防疫需要,尽可能减少船舶检查的频率、频次。协助地方乡镇政府做好渡口防疫工作,对恢复渡运的渡口,强化渡运安全监管,严防复工复运后渡运人员大量集中聚集。
二是有序开展业务审批工作。对需要复工的水工作业施工单位,通过微信、QQ、邮箱等方式上报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及相关材料,通过专家微信群对方案进行技术评审。对过审的施工项目先行发放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电子档,待疫情结束后再发放原件。航运公司及船员可电话预约办证申请并加速办理,免费邮寄相关证书证件。船公司、船舶、船员等相关法定证书暂无法按期办理的,可延期办理。
三是务实推进船舶检验工作。简化船检业务办理程序及手续,尽量做到业务不见面办理,减少现场接件和发件,原则上不登船检验。对营运船舶检验证书到期的船舶给予一定期限展期,原则上暂不安排现场检验。对于部分疫情前已上坞且即将修理完毕申请下水的船舶,先行开展远程视频连线检验,待疫情稳定后登船检验。对于建造船舶,委托船厂进行内部检查,做好自查报告并拍照,待验船人员后续核验。如必须登船检验,验船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戴好口罩,乘坐安全的交通工具,在船舱通风良好前提下开展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