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连云港市干线航道护岸检测与评价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发布日期:2023-06-14 15:52:05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2023年度连云港市干线航道护岸检测与评价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1、2023年度连云港市干线航道护岸检测与评价项目,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发包人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决定采用竞争性比选的方式,确定2023年度连云港市干线航道护岸检测与评价项目的服务单位单位,发包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承担此次竞争性比选的代理服务单位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服务单位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2、工程内容和要求

2.1工程项目名称:2023年度连云港市干线航道护岸检测与评价项目。

2.2工程内容: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2022年度全省航道养护工作技术核查情况的通报》(交港航养〔2023〕4号),核查存在问题汇总清单指出我市管理的护岸未见沉降位移观测记录的问题,同时,根据《航道养护技术规范》(JTST 320-2021)要求:“8.2.3航道整治建筑物的服务方式和频次应符合下列规定...4、定期监测应每年进行1次,且在汛后、流冰后或风暴潮后进行”拟启动2023年度连云港市干线航道护岸检测与评价项目招标,对全市省干线航道护岸进行全面服务、检测、评价。

2.3招标范围:

(1)服务建筑物技术状况:收集分析航道整治建筑物设计、施工及运营期间的定期服务、临时服务等资料,初步分析航道整治建筑物的技术状况,明确航道整治建筑物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技术状况检测、评价及维修提供依据。

(2)评价建筑物技术状况:结合服务建筑物技术状况的情况分析,对航道整治建筑物进行相应的外观调查及现场实体检测。根据《航道养护技术规范》(JTST 320-2021)第8.3节内容和外观调查及现场实体检测情况,依据建筑物变形和损坏情况对航道整治建筑物进行相应的技术状况分类。

(3)提出维修、改善受损缺陷建筑物方案:根据《航道养护技术规范》(JTST 320-2021)第8.3节内容和建筑物技术状况类别,对航道整治建筑物采取进行相应的修复和制定局部功能改善工程措施。

2.3服务单位期要求:3个月。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对服务单位单位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竞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水运工程材料甲级和水运工程结构(地基)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2)2018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水运工程监测(或检测)项目业绩。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水运工程监测(或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信誉要求: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发布公告的媒介: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5、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竞标的单位请联系代理公司(联系人:薛晓春,联系电话:18362942901)获取报名表并按规定填写后发送至代理公司指定邮箱(839079919@qq.com,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2361418006211800成功报名单位至代理处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邮寄或现场获取)。

6、所有潜在竞标单位可自行踏勘现场,业主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竞标人需要查看现场的,发包人予以配合。

7、竞标文件统一递交,递交开始时间为2023626900,截止时间为2023626930竞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110会议室(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金港湾大厦)。

8、发包人将于上述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宣布竞标人报价,竞标人应派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

9、联系方式

发 包 人: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邱 工

电    话:0518-81765178

代    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邮政编码:210019

联 系 人:薛晓春、孙文工、伏泽宇

电    话:18362942901

电子邮箱:839079919@qq.com

                                                  2023年6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