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航道养护管理标准化制度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1、连云港市航道养护管理标准化制度编制服务项目,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发包人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决定采用竞争性比选的方式,确定连云港市航道养护管理标准化制度编制服务项目的服务单位,发包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承担此次竞争性比选的代理服务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服务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2、工程内容和要求
2.1工程项目名称:连云港市航道养护管理标准化制度编制服务项目。
2.2项目背景
2011年以来,原连云港市航道管理处编制出台了航闸养护管理系列规章制度,较好地指导了一段时间全市航闸养护管理工作。2020年以来,一是随着机构改革,相关港航管理机构职能发生较大变化;二是港航水运行业经过一定时期的发展,产生了新的管理和服务要求,三是交通部、江苏省有关航道养护管理的法规制度密集修编出台,我市现有规章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并指导航闸养护管理工作。为加强和规范航闸养护管理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切实有效指导本市各级航道、船闸养护管理工作,拟修编我市航闸养护管理系列规章制度。
2.3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连云港市航道养护管理标准化制度编制服务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编制内容可根据业主要求调整:
(1)《连云港市航道养护管理实施细则》:内容包括总体原则、养护目标、计划编制、实施要求、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修编。
(2)《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省级航道船闸养护工程管理规定》:主要对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管辖范围内省级航道船闸专项养护工程(包括船闸大修工程)的前期准备、工程实施、工程验收及其相关管理工作职责和程序、管理行为等方面作出规定进行修编。
(3)《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市级航道船闸养护工程管理规定》:主要对市级航道船闸养护工程立项、设计及预算编制、工程实施、工程竣工、档案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进行修编。
(4)《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船闸小修管理规定》:主要对实施船闸及其设备、设施预防性保养和轻微损坏部分的修补等船闸养护的基础性工作过程中的养护计划、实施管理、经费管理、备品备件管理、内业管理、检查和监督等内容作出规定进行修编。
(5)《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航道船闸养护测量管理规定》:根据《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航道养护管理规定》《江苏省航道养护管理办法》《江苏省内河航道养护测量管理办法》《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S 131)《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JTS 235)和《水运工程测量质量检验标准》(JTS258)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我市航道、船闸养护测量管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测量管理、测量实施、数据管理、数据核查等方面的规定进行修编。
(6)《连云港市航道养护技术核查办法》:根据新发布(2023年3月1日)的《航道养护技术核查指南》(JTS/T323-2023)编制连云港市航道养护技术核查办法,内容方面需覆盖综合管理、养护效果与程序、航道巡查、航道养护测绘、航道养护疏浚(清障)、航标养护、航道整治建筑物养护、通航建筑物养护、支持保障设备维护、航道信息发布等;建立本市技术核查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评价结果等;制定技术核查程序,明确报告编制格式及说明等内容进行修编。
(7)整理收集相关现行标准和规范(电子云盘版):根据市港航中心提供的索引,收集完善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工作标准四个方面的现行标准和规范。
(8)根据部、省规章制度修编出台情况,承诺提供两年内的规章制度修编修订服务,提供本次成果通过评审后及正式出版前的培训、宣贯等系列服务。
2.4服务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对服务单位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信誉要求: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比选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比选申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发布公告的媒介: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5、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竞争性比选的单位请联系代理公司(联系人:薛晓春,联系电话:18362942901)获取报名表并按规定填写后发送至代理公司指定邮箱(839079919@qq.com),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18:00至2023年4月28日18:00。成功报名单位至代理处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邮寄或现场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工本费0元。
6、发包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比选申请人可自行考察,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7、比选申请文件统一递交,递交开始时间为2023年5月6日9:00时,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6日9:30。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110会议室(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金港湾大厦)。
8、发包人将于上述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宣布比选申请人报价,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
9、联系方式
发 包 人: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518-81765178
代 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邮政编码:210019
联 系 人:孙文工、薛晓春、伏龑
电 话:18362942901
电子邮箱:839079919@qq.com
2023年4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