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引导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建立全省道路客运经济运行分析和市场供求信息定期发布制度(试行)的通知》(苏运客〔2010〕30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度道路客运经济运行分析和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如下:
一、全市道路客运市场总体概况
(一)道路客运业户、车辆情况
截止2022年底,全市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业户(不含出租业户)共计20户,其中班车客运经营业户7户,包车客运业户(专营)7户,景区旅游业户2户,镇村公交经营业户4户。全市拥有100台车及以上业户2户,50-99台车业户3户,49台车及以下业户15户。全市道路客运车辆共计948台,其中:班车客运车辆477台;包车客运车辆170台(其中专营省、市际包车163台,县内包车7台);景区旅游车辆136台;镇村公交车辆165台。
(二)道路客运线路、班次情况
截止2022年底,共有在营客运线路92条,其中省际班线17条,市际班线41条,县际班线29条,县内班线5条。全市在营一类班线17条,二类41条,三类20条,四类14条,全市高速客运班线42条,另镇村公交82条。
(三)道路客运场站情况
截止2022年底,全市共有在营道路旅客运输场站42个,其中:一级客运站4个(其中市区1个、赣榆区1个、东海县1个、灌云县1个),二级客运站5个(其中市区1个、赣榆区1个、东海县1个、灌云县1个、灌南县1个),三级客运站7个(其中市区2个、赣榆区1个、灌云县2个、灌南县2个),四级客运站26个(其中赣榆区6个、东海县11个、灌云县4个、灌南县5个),农村客运站29个(其中赣榆区6个、东海县11个、灌云县5个、灌南县7个),农村客运站建设规模以三级站、便捷站为主。
二、全市道路客运经济运行现状
2022年,全市道路客运经济运行受新冠疫情影响,客运量和客运周转量大幅度下降,全年全市累计完成客运量1142.21万人次,同比上年下降约30.6%;完成旅客周转量5.151953亿人公里,比上年下降约37.4%。
(一)城际客运服务工作稳步推进
2022年,指导督促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灌云欣达长途客运有限公司等客运企业开通14条定制客运线路、新增定制客运车辆18辆,较大地满足了旅客品质化、个性化的出行需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运游融合”业务量不大,景区客流量较少。
2022年,受疫情影响,我市旅游包车客运市场继续表现低迷,运力闲置率较高。2022年全年,我市共调派旅游包车客运车辆2866趟次,车辆工作车日天数为7511天,车辆平均利用率为12.78%(其中省、市际包车业务为12.12%)。
(二)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进一步发展
积极推进交通一体化战略实施,加快道路客运行业转型升级,东海县城乡公交一体化试点县工作已经完成省级验收,指导、督促灌云县按照通知要求编制了该县城乡公交一体化达标县建设实施方案,于4月中旬通过了市级评审,并上报省厅备案。各县区做好城乡公交相关指标提升工作;已实现辖区内行政村和集中居住点到县城(区域中心)的公交直达率达到75.75%,全域城乡公交一卡通的县(市、区)比例已经达到75%,新购或更新城乡公交车辆中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占比达到95%以上。
(三)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2022年度,我市道路客运行业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道路客运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省际班线、省际旅游客运企业全部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旅游包车全部实施安全例检合格单制度,完成安全例检单审核2866次;全年全市道路客运行业未发生一起较大以上的安全事故。
(四)行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2022年度,我市道路客运行业在运力配置、运营组织、服务方式等方面都有了较大提高。截止2022年底,全市高一级以上在营客车达381台,占全市道路客运车辆的55.5%。新能源(液态天然气、电动、油电混合动力等)在营客车28台;组织调度6辆客运车辆,圆满完成节假日及学生暑假期间运输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省道路客运服务质量和旅客出行体验,全面推广应用电子客票服务,南京至连云港等线路票价已实现市场调节。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继续引导企业转型升级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引导企业探索更加多样化的客运服务模式,探索旅游直通客运、市域内定制客运等特色业务,更好地满足旅客多层次的出行需求,提高社会满意度和企业经济效益。
(二)全面提升城乡客运一体化水平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优化城乡客运规划布局,推进城市公交与镇村公交线路的有效衔接与融合,全面推进全市各县区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并依托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游结合、乡村旅游等实际需求,拓展镇村公交服务新功能,加快综合场站功能建设,进一步提升城乡客货运输服务水平,促进农村地方经济发展。
(三)不断提高客运安全保障能力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客运企业源头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进一步加大对客运企业信用评定结果的应用,强化联合惩戒,督促客运企业将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四)不断提升客运服务水平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对道路客运市场的管理,切实规范客运企业经营行为,督促客运企业加强车辆运营管理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考核,进一步优化线路走向,科学合理设置停靠站点,提升道路客运行业综合服务水平。同时,继续加强包车客运市场调研,根据全市经济发展水平、旅游业发展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运力份额和结构,保持包车客运市场供求关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