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2021年度道路客运经济运行分析和市场供求信息报告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发布日期:2022-06-02 13:02:37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为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引导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建立全省道路客运经济运行分析和市场供求信息定期发布制度(试行)的通知》(苏运客〔2010〕30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度道路客运经济运行分析和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如下:

一、全市道路客运市场总体概况

(一)道路客运业户、车辆情况

截止2021年底,全市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业户(不含出租业户)共计21户,其中班车客运经营业户10户,包车客运业户(专营)7户,镇村公交经营业户4户。全市拥有100台车及以上业户2户,50-99台车业户3户,49台车及以下业户16户。全市道路客运车辆共计1015台,其中:班车客运车辆682台,包车客运车辆168台,镇村公交车辆165台。

(二)道路客运线路、班次情况

截止2021年底,全市共有在营客运线路154条,其中省际班线 32条,市际班线 78条,县际班线38条,县内班线6条。全市在营一类客运班线26条,二类客运班线78条,三类客运班线14条,四类客运班线36条。全市高速客运班线87条。另镇村公交79条。

(三)道路客运场站情况

截止2021年底,全市共有在营道路旅客运输场站39个,其中:一级客运站4个,二级客运站4个,农村客运站31个(其中市区2个、赣榆区6个、东海县11个、灌云县5个、灌南县7个),农村客运站建设规模以三级站、便捷站为主。

二、全市道路客运经济运行现状

2021年,全市道路客运经济运行受新冠疫情影响,客运量和客运周转量持续大幅度下降。全年全市累计完成客运量1646万人次,同比下降约43.67%;完成旅客周转量8.23亿人公里,同比下降约55.94%。

(一)城际客运服务工作稳步推进

2021年度,我市新增赣榆至无锡、连云港市区至青岛等21条定制客运线路。截止2021年底,全市共开通定制客运班线45条,投入车辆72台,较大地满足了旅客品质化、个性化的出行需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运游融合”业务量不大,景区客流量较少。

2021年,受疫情影响,我市旅游包车客运市场继续表现低迷,运力闲置率较高。2021年全年,我市共调派旅游包车客运车辆7864趟次,车辆工作车日天数为16391天,车辆平均利用率为21.59%(其中省、市际包车业务为20.64%)。

(二)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进一步发展

2021年我市大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战略。赣榆区城乡公交一体化试点县工作已经完成省级验收,东海县城乡公交一体化达标县建设方案,已通过市级审核并报省厅备案,目前正在有序实施。指导、督促各县区做好城乡公交相关指标提升工作:已实现辖区内行政村和集中居住点到县城(区域中心)的公交直达率达到52.74%,全域城乡公交一卡通刷的县(市、区)比例已经达到60%,新购或更新城乡公交车辆中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占比在80%以上。

(三)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2021年度,我市道路客运行业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持续督促企业开展道路客运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省际班线、省际旅游客运企业全部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从4月1日起,旅游包车全部实施安全例检合格单制度,完成安全例检单审核6713次;全年全市道路客运行业未发生一起较大以上的安全事故。

(四)行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2021年度,我市道路客运行业在运力配置、运营组织、服务方式等方面都有了较大提高。截止2021年底,全市高一级以上在营客车达323台,占全市道路客运车辆的31.82%。新能源(液态天然气、电动、油电混合动力等)在营客车23台;年内共组织调度49辆客运车辆,圆满完成节假日及学生暑假期间运输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省道路客运服务质量和旅客出行体验,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已全部推广应用电子客票服务;南京至连云港等21条客运班线票价已实现市场调节。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继续引导企业转型升级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引导企业探索更加多样化的客运服务模式,探索旅游直通客运、市域内定制客运等特色业务,更好地满足旅客多层次的出行需求,提高社会满意度和企业经济效益。

(二)全面提升城乡客运一体化水平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优化城乡客运规划布局,推进城市公交与镇村公交线路的有效衔接与融合,全面推进全市各县区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依托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游结合、乡村旅游等实际需求,拓展镇村公交服务新功能,加快综合场站功能建设,进一步提升城乡客货运输服务水平,促进农村地方经济发展。

(三)不断提高客运安全保障能力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客运企业源头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对客运企业信用评定结果的应用,强化联合惩戒,督促客运企业将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四)不断提升客运服务水平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对道路客运市场的管理,切实规范客运企业经营行为,督促客运企业加强车辆运营管理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考核,进一步优化线路走向,科学合理设置停靠站点,提升道路客运行业综合服务水平。同时,继续加强包车客运市场调研,根据全市经济发展水平、旅游业发展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运力份额和结构,保持包车客运市场供求关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