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货运企业的一封公开信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发布日期:2021-01-28 16:29:14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广大货运企业及驾驶员:

   为切实做好货运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通过货物运输途径传播,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提醒广大货运企业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所有货运企业和个体运输业户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非必要不得赴河北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开展营运。所有出省车辆必须由所属公司进行登记备案,如实登记车辆运输起讫地、车辆信息、司乘人员信息、装卸货信息及收货人等信息。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强化从业人员防护管理。各运输企业要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登记、日常健康监测、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定期核酸检测及消毒等相关工作。对直接接触、使用、运输冷链食品、进口货物及境内中高风险地区货物的相关从业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知识培训,严格要求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注意手部卫生,禁止手部消毒前触摸脸、鼻子、眼睛等部位,并避免与其他人员等有不必要的接触。与此同时避免货物紧贴面部、手触摸口鼻,不得擅自开箱,不能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防止接触到可能被新冠病毒污染的冷冻产品等,切实保障好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止感染的风险。

  三是强化营运车船消毒处理。严格运输工具消毒,坚决防止病毒通过交通运输渠道传播。在冷链物流运输前后,对使用过的运输工具及容器可能接触过的部位进行彻底消毒,比如,人手频繁接触的方向盘、车门把手、移动设备等最有可能被病毒污染的表面,均要定期消毒。同时,要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对进口冷链食品车辆、船舶等载运工具及装载过进口冷链食品的集装箱内壁进行彻底消毒。确保营运车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加强营运前的安全检查实施运输工具“日消毒”制度和定期通风措施。

  四是强化信息登记管理。落实信息登记制度,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追溯提供有力的支撑。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信息登记制度,如实登记装运货物、车船、司乘人员、船员、装卸货及收货人员的信息等等,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

  五是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企业要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对进口冷链食品或包装物一旦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企业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切断传播途径、隔离密切接触者等措施,做出及时有效的处置;对发现病例或者疑似新冠肺炎的异常状况人员,企业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相关方面的工作。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