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你单位车辆(详见附表)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审验,请收到本通知后尽快至 新浦运输管理所 进行年度审验。办公地址:海州区解放东路266号 ,联系人:李波、王星皓,电话:0518-85452496。逾期未年审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逾期未年审不满30日且主动申请年度审验的,教育纠正,免于行政处罚;2、逾期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审验超过30日的,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或者核减相应的经营范围;3、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审验,经催告后仍未进行年度审验的,自催告之日起超过180天,将对营运证件予以注销;4、经营业户自逾期未年审之日起一年以上的,其道路运输证视为无效证件,将按照无道路运输证件予以查处。
此通知
审验有效期: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31日
连云港市新浦运输管理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