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进一步调动和激发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日前,连云港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连云港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进行了修订。《奖励办法》中规定,公民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工作中有特殊重大贡献的,最高可获得50万元的奖励。
修订后的《奖励办法》:
一、奖励的对象是什么人?
根据《奖励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公民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扫黑办”)、公安机关举报黑恶势力犯罪,提供相关线索,并经市“扫黑办”、公安机关等核查,查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或恶势力犯罪组织、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或抓获黑恶势力团伙成员的,由市“扫黑办”给予奖励。《奖励办法》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奖励范围。
(一)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已经自首、主动投案的;
(二)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人员、服刑人员检举揭发的;
(三)纪检监委、公安机关事先掌握的;
(三)国家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知悉的;
(四)其他不属于奖励范围的情况。
二、奖励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根据《奖励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公民发现或知悉下列14类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可以及时向市“扫黑办”、公安机关等部门举报检举揭发。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宗教非法活动。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滩凃养殖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濫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房屋装修、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以及利用“软暴力”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出警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一)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
(十二)组织、煽动、串联、诱使他人非法上访、非法聚集、闹访滋事的黑恶势力。
(十三)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四)其他危害社会治安、扰乱社会秩序、群众反应强烈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三、检举揭发的途径有哪些?
《奖励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公民向市“扫黑办”、公安机关等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和方式进行:
(一)电话举报。公民可通过市“扫黑办”公布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举报电话0518-81861111或0518-110举报;
(二)来信举报。公民可通过市“扫黑办”公布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举报信箱进行举报,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9号,邮政编码222006。
(三)网络举报。电子邮箱:lygsdhb@163.com;微信公众号:连云港警方;新浪微博@平安连云港。
(四)现场举报。直接至市“扫黑办”进行举报,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9号市公安局一楼。
《奖励办法》同时也要求公民在举报时,应尽可能提供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等简要案情,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主要特征、藏匿地点及主要犯罪事实、证据情况等。
四、奖励的标准和要求是什么?
《奖励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公民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发挥作用情况,按下列标准分别给予奖励:
(一)查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视情奖励人民币5000元至5万元;查获恶势力犯罪组织(团伙)的,视情奖励人民币2000元至1万元。公民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工作中有特殊重大贡献的,视情奖励人民币5万至50万元。
(二)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每起案件视情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
(三)公民提供线索抓获黑恶势力团伙头目或骨干成员的,视情奖励人民币2000元至5000元;抓获一般团伙成员的,视情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
“同一人举报而查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该团伙成员及破获团伙成员所实施的犯罪案件,在其中较高的奖励幅度内确定奖励金额,不重复奖励”。
《奖励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举报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被查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侦查终结或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被抓获后,按程序认定,进行奖励。黑恶势力团伙犯罪根据法院生效判决认定。
五、对举报人信息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奖励办法》还强调了对举报人信息的保密和保护制度。市扫黑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举报人信息依法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确保敢于揭发、勇于指认犯罪的群众没有后顾之忧。同时,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恶势力突出的地方,往往是群众安全感最弱、最不满意的地方,群众既是黑恶势力的受害者,也是知情者,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人民最清楚;扫黑除恶的成效如何,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刻。市扫黑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对人民群众检举揭发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将认真核查、及时反馈实名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