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京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今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坚决完成好这项任务是刑事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
周强说,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杜绝人为“拔高”或者“降格”,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要准确把握扫黑除恶阶段性新形势新任务,紧盯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加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加强源头治理,突出标本兼治,确保打深打透、除恶务尽,推动实现“长效常治”。要针对涉黑涉恶案件进入起诉审判高峰期的实际情况,瞄准“积案清零”目标,明确工作时间表、倒排工期,加快审判进程,遇到问题困难及时报请党委和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与此同时,要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周强说,要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坚持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确保定罪公正、量刑公正、程序公正。要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加强法律援助工作,通过控辩审以及诉讼参与人等各方努力,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要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刑事审判全过程,认真总结范太应案、陶雪案等审判经验,旗帜鲜明支持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进一步扭转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等观念,确保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
在刑事司法理念上,周强要求,要准确适用法律,兼顾国法天理人情,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公正与效率相协调,尊重群众朴素情感和正义观念,以严格公正司法捍卫社会公平正义。要准确理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准适用刑罚,区别对待、轻重有别,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要毫不动摇坚持党和国家的死刑政策,对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死刑,正确适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制度,防止在社会上产生“花钱买命”“以钱买刑”等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