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4-07-11 16:42:15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海州区住建局、连云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建局,市房投公司:
为进一步保障我市市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将政府集中建设的一批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廉租住房尽快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确保房源分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就做好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配范围和对象
本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范围为海州区、连云区和市开发区。分配对象为截至2024年6月底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在保家庭,包括一口人户。分配对象名单见附件1。
二、分配规则
(一)按家庭人口数量和房源面积分类保障,人口多的家庭优先分配面积较大的房源。
(二)因重大疾病、身体残疾或高龄等行动不便的在楼层安排上给予照顾。
(三)已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在分配到廉租住房后,其原租住的公有住房必须交回原产权单位后方可上房。
三、分配方式
按照房源套数与家庭户数1:1匹配的原则将房源分到各区,由各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分配。各区住房保障部门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结合保障家庭人口数量、人口结构及家庭特殊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分配方案,报市住建局核准后进行分配。各区要按规定将分配方案、实物配租家庭名单、房源明细以及分配结果在相关载体上进行公示。
四、房源安排
海州区房源安排在永安新村、茗馨花园、茗泰花园和茗昇花园;连云区和市开发区房源安排在茗怡花园。市房投公司应在实物分配前做好相关房源的查房、验房工作,在分配后做好上房工作。房源具体情况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整个分配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二)制定方案,规范分配。各区住房保障部门要按照分配规则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分配方案,确保分配工作程序合理、操作规范,做到社会公众认可、保障对象满意。分配方案于7月20日前报市住建局核准备案,各区应于2024年7月25日前完成分配工作。
(三)强化监督,严肃查处。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对在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工作人员,依据有关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追究行政、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孙彬凯,联系电话:85400414。
附件:1.2023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名单
2.2024年度廉租住房房源分配明细表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0日
附件下载: 2024年廉租房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