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市区共有产权两限房申报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2-08-05 17:10:06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市住房保障中心,海州区、高新区住建局:

为进一步解决市区城镇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近期将推出一批共有产权两限房,并在海州区、高新区开展共有产权两限房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海州区、高新区住房保障范围内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家庭须推荐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主申请人应具有海州区或高新区已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的城镇户口,并在本地居住3年以上;

(二)申请家庭人口应在两人及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三)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4000元;

(四)申请家庭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无房产转让行为;

(五)申请家庭机动车辆不超过2辆,且总价格不高于12万元;

(六)申请家庭的工商企业注册资金不高于50万元;

(七)其他相关规定条件。

三、申报时间

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10月10日。

四、房源及价格

本次申购的共有产权两限房房源位于永安新村和茗馨花园两个小区。永安新村位于海州开发区经二路西、南朐路北,两限房户型为两室两厅,建筑面积为72-92㎡,销售均价4830元/㎡;茗馨花园位于海宁西路南、新孔南路西,两限房户型分为两室两厅和三室两厅两种,建筑面积为76.55-121.17㎡,销售均价4550元/㎡。

五、产权比例

本次申购房源为共有产权两限房,按照政府出资份额和个人出资份额的比例确定共有产权份额。房屋销售价格为个人出资金额;政府免收的土地出让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折算成政府出资金额。根据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明确永安新村小区共有产权式两限房产权比例的通知》(连建发〔2020〕5号)、《关于明确茗馨花园二期共有产权式两限房产权比例的通知》(连建发〔2021〕85号),永安新村两限房政府与个人的产权比例为29%、71%,茗馨花园两限房政府与个人的比例为30%、70%。

六、申请及审核流程

(一)主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服务窗口提起申请,如实填报《连云港市市区保障性住房申请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等表格。

(二)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并核对原件,查看申请资料是否填报齐全、准确,将申请信息录入住房保障系统,将《受理回执单》交予主申请人。

(三)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的户籍、婚姻、人口、住房、收入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辖区公示栏集中公示,将初审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上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经初审、公示不合格的家庭及时反馈。

(四)区住房保障部门依据市住房、民政等部门的政务核对信息,结合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调查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住房和经济等状况进行复核,将经复核合格的申请家庭上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对不合格家庭及时反馈。

(五)市住房保障中心依照市住房、民政等部门的政务核对信息,结合各区住房保障部门的复核意见,开展核准工作。核准通过的家庭在市住建局政务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可参加电脑摇号选房。

七、分配方案

根据申报情况结合房源数量制定具体分配方案。按照购房家庭户数与待选房源套数相匹配的原则,以电脑摇号的方式在通过两限房资格审核的家庭中进行随机排序,选出购房家庭并自动匹配房源。若通过两限房资格审核的家庭户数超出待选房源套数,则只有被电脑选中的购房家庭可参与购房。如购房家庭中有放弃选房的,则未被电脑选中购房的家庭按照顺序号依次递进参与购房。对放弃选房的家庭和未能参与购房的家庭,不再保留其保障资格。

八、其他

请市住房保障中心和海州区、高新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申报工作。要按照市区共有产权两限房有关政策要求,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确保本次申报工作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附件:海州区、高新区住房保障服务窗口一览表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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