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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024-00109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4-06-27
文号: 连建房保〔2024〕209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开展市区共有产权两限房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组织开展市区共有产权两限房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6-27 09:48

市住房保障中心、海州区住建局:

为进一步解决市区城镇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近期将推出一批共有产权两限房,并在海州区开展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海州区住房保障范围内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家庭须推荐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主申请人应具有海州区已纳入住房保障范

围的城镇户口,且主申请人已在本地居住3年以上;

(二)申请家庭人口应为两人及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三)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4000元;

(四)申请家庭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包括农房)低于15平方米,且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无房产转让行为;

(五)申请家庭名下登记的机动车辆不超过2辆,且总价格不高于12万元;

(六)申请家庭名下登记的工商企业注册资金不高于50万元;

(七)其他相关规定条件。

三、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

四、房源及价格

本次申购的共有产权两限房房源位于永安新村和茗馨花园两个小区,共46套,均为现房。其中永安新村位于海州开发区经二路西、南朐路北,两限房房源共6套,户型为两室两厅,建筑面积为72.18-87.33㎡,销售均价4568元/㎡;茗馨花园位于海宁西路南、新孔南路西,两限房房源共40套,户型分为两室两厅和三室两厅两种,建筑面积为76.55-121.16㎡,销售均价4492元/㎡。

具体房源的销售单价均为一房一价(详见附表1)。

五、产权比例

本次申购房源为共有产权两限房,按照政府出资和个人出资的比例确定共有产权份额。房屋销售价格为个人出资金额;政府免收的土地出让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折算成政府出资金额。根据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明确永安新村小区共有产权式两限房产权比例的通知》(连建发〔2020〕5号)、《关于明确茗馨花园二期共有产权式两限房产权比例的通知》(连建发〔2021〕85号),永安新村两限房政府与个人的产权比例分别为29%、71%,茗馨花园两限房政府与个人的产权比例分别为30%、70%。

六、申购流程

1.申报及审核

(1)主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服务窗口(详见附表2)提起申请,如实填报《连云港市市区保障性住房申请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等表格。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并核对原件,查看申请资料是否填报齐全、准确,将申请信息录入住房保障系统,将《受理回执单》交予主申请人。

(3)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的户籍、婚姻、人口、住房、收入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辖区公示栏集中

公示,将初审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上报区住房保障

部门,对经初审、公示不合格的家庭及时反馈。

(4)区住房保障部门复核人员根据摇号顺序及民政等部门反馈的政务核对信息,结合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调查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住房和经济等状况进行依次复核,将复核合格的申请家庭上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对不合格家庭及时反馈。

(5)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取街道初审、公示无异议的申购家庭,邀请公证人员随机摇号排序,核准人员依照住房、民政等部门的政务核对信息,按照摇号顺序开展核准工作。核准通过的家庭在市住建局政务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可参加选房。

2.查看房源。7月12日—14日,申购家庭可至现场查看本批次永安新村、茗馨花园两限房房源,对房源区位、小区环境、户型面积等进行实地了解,由房屋开发单位对户型配套、房款计价明细及贷款政策等进行现场讲解。

永安新村地址:朐凤路118号;服务电话:85522836。

茗馨花园地址:海宁西路37号;服务电话:85522836。

3.选房。按照房源和申购家庭1:2的比例确定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如下:经街道受理、初审、公示无异议的申购家庭,以电脑摇号的方式进行随机排序,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市住房保障中心依据排序结果依次审核,审核通过的前92户家庭在市住建局政务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92户家庭依次选房。申购家庭依次选房后如有放弃,则次日由后续家庭依次递进参与选房。对放弃选房的家庭和未能参与选房的家庭,不再保留其选房资格。

4.办理购房手续

本次申购采取一站式服务。

购房家庭完成选房当天,至市住房保障中心专设窗口缴交购房款全款(使用公积金、商业贷款的,缴交首付款部分)和物业维修资金,并与房屋开发单位现场签订购房合同(网签),领取上房通知书。

注意事项:

(1)购房家庭选房前需提前准备购房款全款或首付款,现场只支持网银现金转账或POS机现金刷卡方式,不支持信用卡或其他第三方支付;

(2)首付款缴纳后,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商业银行开展贷款按揭办理,购房家庭应及时提供征信报告等各类材料并配合办理直至顺利放款;

(3)若购房家庭公积金或商业贷款因购房人原因无法办理的,须转为全款购买,购房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尾款;

(4)若购房家庭当日未支付全款或首付款,或未按期补齐尾款,则视作放弃选房,房源纳入后续分配。

七、其他

请市住房保障中心和海州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申报工作。要按照市区共有产权两限房有关政策要求,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确保本次申报工作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附件:1.海州区2024年两限房一房一价表

     209号附件1.xls

    2.海州区住房保障服务窗口一览表

     209号附件2.xls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