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52/2024-00062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15 |
文号: | 无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市住建局对《关于调整连云港市市区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为进一步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11〕3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拟对市区住房保障标准进行调整。经研究,我局草拟了《关于调整连云港市市区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主要调整内容为:
一、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的收入标准由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高于21000元提至不高于22000元。
二、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标准由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高于34000元提至不高于35000元。
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
建议,请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lygzfbz@126.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5月14日。
附件:关于调整连云港市市区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