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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023-00012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2-12-19
文号: 连建发〔2022〕381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沿海地区特色风貌塑造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沿海地区特色风貌塑造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2-19 17:14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江苏沿海地区特色风貌塑造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有关要求,有序推进我市沿海地区特色风貌塑造,依托《连云港市沿海特色风貌塑造总体设计》,市住建局、市发改委联合编制了《连云港市沿海地区特色风貌塑造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经多次征求市、县各有关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目前成果稿已编制完成,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19日   



连云港市沿海地区特色风貌塑造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建科〔2020〕37号)以及《关于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意见》(苏发〔2020〕15)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全省沿海发展座谈会议以及省沿海地区特色风貌管理委员会首次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积极打造连云港滨海风貌的“最美海岸线”,不断融入推动江苏沿海地区特色风貌塑造新发展格局,结合我市美丽宜居城市、美丽田园乡村建设以及城市更新行动等工作实际,依托《连云港市沿海特色风貌塑造总体设计》,编制《连云港市沿海地区特色风貌塑造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用三年时间,塑造“蓝湾百里”滨海特色风貌,初步构建连云港市全域特色风貌空间结构,打造一批滨海特色风貌工程、一批滨海风情小镇、一批滨海特色村落、一批近海岛屿,彰显滨海风貌“最美海岸线”,塑造展现连云港市沿海特色风貌的多彩魅力网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塑造,建立架构。在省“1-1-20”沿海特色风貌空间结构的基础上,系统构建切合连云港市实际的特色风貌空间构架,分类塑造沿海地区特色风貌重点项目。

——坚持设计引领,提升价值。强化顶层设计,合理规划、研究、策划,充分协调好宏观、中观、微观沿海地区风貌塑造的相互关系,充分提升沿海地区空间价值。

——坚持项目带动,促进发展。聚焦“蓝湾百里”重点片区、重点地段,以重点项目作为沿海地区特色风貌塑造的主要抓手,紧密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在不增加地方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利用特色风貌塑造带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坚持上下联动,多方参与。强化上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功能板块)在沿海地区特色风貌塑造中的作用。鼓励多方参与,支持各类投资主体通过多种途径参与沿海地区特色风貌塑造工作。

——坚持市级统筹,属地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市、县(区)两级责任主体的工作机制。市级主导统筹推进,各县区(功能板块)负责具体落实。协同推进沿海地区特色风貌塑造工作的实施。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沿海地区特色风貌塑造行动计划覆盖全市各县区(功能板块),分市全域和“蓝湾百里”精华段两个层面设立目标。全域层面以“丝路支点、激发山海城港共济共荣”为目标,激活山、海、城、港、岛等特色资源价值,打造一带一路强支点、亚欧大陆桥桥头堡;“蓝湾百里”精华段以“沿海标杆、打造最美海岸体验地”为目标,塑造呈现“面朝大海、百里花开”的沿海风貌体验标杆地。通过一系列举措和行动,塑造一批具备国际审美、大国风采、江苏风韵的沿海特色风貌空间,凸显连云港美丽珍稀的滨海资源、神奇秀美的山脉资源、生态丰富的滨海湿地、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等禀赋优势,助力江苏沿海地区特色风貌塑造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二)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2022年12月前),试点先行、示范先导。根据重点项目库,各县区(功能板块)启动示范项目建设工作,重点推进“蓝湾百里”精华段特色风貌塑造,各项工作初见成效,为全域风貌塑造建立示范。

第二阶段(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以点带面,逐步推开。沿海风貌塑造工作全面推进,各县区(功能板块)按照项目库全面落实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

第三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全面提升,久久为功。对沿海风貌塑造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和回顾,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沿海风貌特色塑造水平,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四、实施内容

围绕省级规划要求,以《连云港市沿海特色风貌塑造总体设计》为引领,按照覆盖连云港市全域、聚焦“蓝湾百里”重点段落的标准,依托历史文化线路、蓝绿景观线路、特色风貌区,制定实施项目与规划研究项目清单并推动落实,主要包括:

(一)“蓝湾百里”重点段落。根据省级打造韩口村-田湾跨海大桥“蓝湾百里”精华段要求,近期重点塑造以连云明珠为核、最美海岸为轴的连云最美山海胜境港城。一是推进连云明珠建设,以5A景区创建、西连岛综合开发、宿城“世外桃源”康养片区、连云老街改造为抓手,塑造江苏滨海度假标杆地。二是推进最美海岸线建设,依托滨海风情景观塑造、海滨大道沿线景观小品植入、海滨大道市政廊道提升,营建海岸魅力路径;依托白鹭公园、陆岛码头建设,分段彰显海岸特色;依托海州湾砂质岸线修复,推进近岸生态修复。三是构建景观眺望体系,依托独特山海港湾资源,打造一批观景阳台,形成多层次多维度的港城岛互望系统。四是推进历史文化空间保护、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传承,依托“山、海、湾、城”文化底蕴,构建海陆游线串联的游览路线,促进文旅融合与城市品牌塑造。五是促进城港融合,依托连云港国际港口、墟沟段退港融城、特色渔港,共同营造多元港城风貌,塑造“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滨海风光。

(二)历史文化线路。以省级“1+1”历史文化线路网络为基础,全类保护、串点成线,构建“1主+5支+6线”向海而生、思古怀古的历史文化线路。“1主”即依托通榆河、盐河构成的历史文化线路主线;“5支”即结合G310国道、G311国道、S242省道、S324省道、S345省道打造的历史文化线路支线;“6线”即由山海·石刻文化、海丝·陆桥文化、游水·古邑文化、岗岭·湖林文化、淮盐·田园文化、红色·卫国文化构成的主题体验线路。近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推进通榆河、盐河历史河道景观提升及沿线重点历史资源挖掘,打造底蕴深厚的临海城镇带;二是推进S242省道、G310国道沿线环境提升,构建历史文化寻访主线;三是挖掘城镇村聚落历史内涵,塑造藤花落考古遗址公园、水晶创意产业园、秋园红色主题产业园等一批沿线特色文化资源。

(三)蓝绿景观线路。以省级“1+4”蓝绿景观线路网络为基础,构建“1带+5廊+多支”的蓝绿景观线路。“1带”即绣针河口至灌河口的最美滨海风光带;“5廊”即沿青口河、新沭河-临洪河、古泊善后河、灌河、通榆河的五条魅力生态风景廊主线;“多支”即沿龙王河、蔷薇河、烧香河等的若干魅力生态风景廊支线。近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依托海滨大道统筹生态修复、文旅融合、港城建设,打造风光旖旎的最美滨海风光带;二是践行生态城市理念,推进通榆河、灌河、盐河、石安河、玉带河等魅力生态风景廊道建设;三是构建以环山绿道、沿河绿道、公园绿道为补充的亲海风景绿道网络。

(四)特色风貌区。以省级“6个特色风貌区”为基础,以建设项目为抓手,以各县区(功能板块)为责任主体,共同推进特色风貌区塑造实施。连云区近期重点推进连岛片区、连云新城片区风貌提升,包括连岛整体规划、连云新城总体空间规划编制,西连岛综合开发及5A景区建设等。海州区近期重点推进古城文化片区、新浦历史片区、环锦屏山片区风貌提升,包括孔望山、桃花涧景区提档升级、刘志洲山体育公园建设等。赣榆区近期重点推进海头镇渔港特色区、徐福-青口片区风貌提升,包括海州湾度假区及海头镇渔港特色区规划编制、韩口渔村风情营造等。东海县近期重点推进水晶小镇片区、玉带河沿线片区风貌提升,包括中心城区绿地广场专项规划研究、城市公共空间专项研究等。灌云县近期重点推进大伊山-潮河湾片区风貌提升,包括大伊山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等。灌南县近期重点推进灌南县大鱼岛片区生态提升工程,包括生态绿化景观工程,打造休闲观光、康体运动、生态建设于一体的河流、田园、生态湿地系统等;徐圩新区近期重点推进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一期)、石化产业基地生态防护隔离带工程等。

(五)其他重点项目。深入挖掘连云港独特的自然人文和资源禀赋,开展系统研究与提炼,重点聚焦特色彰显、文化凸显、生态修复、景观营造、设施支撑等风貌塑造具体内容,打造一批具有连云港特色、彰显滨海风貌的重点项目(详见附件2)。

五、实施主体

按照“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的原则,除市直管项目由市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其他沿海特色风貌塑造项目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作为责任主体组织实施。鼓励市、区属国有企业、社会资本等多元主体参与沿海特色风貌塑造工作。

六、责任分工

市住建局负责统筹协调,督导各责任主体推进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定期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市发改委负责将三年行动计划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进行衔接;市交通局负责将三年行动计划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进行协调对接,并对职责范围内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市文旅局负责统筹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相关工作,将三年行动计划融入文旅发展规划并对相关项目实施进行指导;市水利局负责对三年行动计划中水系治理相关项目方案编制进行指导,做好与水利治理相关规划衔接工作,并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将三年行动计划纳入生态环境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等生态环境相关规划方案;市农业局负责将三年行动计划与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进行衔接,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市资规局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三年行动计划中国土资源使用及项目实施;市财政局及各县区(功能板块)财政部门负责三年行动计划资金保障工作;各县区(功能板块)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积极协调市级相关部门,推进落实辖区内沿海风貌塑造项目。

七、实施步骤

(一)摸清底数,梳理特色。开展沿海特色风貌调查研究,针对自然风貌、历史风貌、城镇风貌等资源进行分析和评价,总结提炼连云港风貌特色禀赋及价值元素,吸纳居民对于风貌塑造的重点诉求,分析我市沿海特色风貌的优势与短板,梳理近期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二)编制规划,明确目标。以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类专项规划为基础,根据《江苏沿海特色风貌塑造研究》、《江苏沿海地区特色风貌塑造导则》、《江苏沿海地区特色风貌塑造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上位要求,结合连云港城市发展战略及沿海发展现状条件等因素,由市住建局组织编制《连云港市沿海特色风貌塑造总体设计》,明确沿海特色风貌塑造“1+1+7+X”空间结构、总体目标、形象定位和发展策略。

(三)制定计划,确定项目。以《连云港市沿海特色风貌塑造总体设计》为指引,结合风貌塑造的现状条件、风貌塑造难易程度和管控要求等情况,统筹制定沿海特色风貌塑造三年行动计划,确定风貌塑造具体项目和进度安排。

(四)科学统筹,推进实施。市、县区(功能板块)依托三年行动计划的项目清单,明确近期先行改造建设重点片区的任务和要求,确定项目实施主体,科学制定具体项目实施办法和管理办法,推进项目有序实施。

(五)组织验收,实施评价。结合项目功能、建设计划、运营管理、节能环保等要求,有序组织验收。梳理分析实施效果与规划方案存在的差异,总结可复制的风貌塑造经验,客观评价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八、实施保障

(一)完善领导体制。成立连云港市、县(区)两级沿海特色风貌委员会,推动建立总建筑师负责制,组建沿海风貌塑造专家库,充分发挥沿海特色风貌委员会办公室作用,建立工作简报、定期通报等制度,跟踪各县区(功能板块)特色风貌塑造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对推进中的政策制度、实施成效进行分析评估,调整优化政策机制。

(二)强化主体责任。按照“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的原则,各县区(功能板块)负责具体项目实施。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作为本区域沿海特色风貌塑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安排专门人员,确定实施主体,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目标和流程,统筹负责本区域内风貌塑造工作。

(三)加强部门协同。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特色风貌塑造工作责任,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特色风貌塑造相关工作。加强各部门在规划设计、项目实施、后期维护等环节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沿海风貌塑造各方面数据材料在相关部门间同步传送、及时共享,为工作开展提供便利条件。

(四)强化政策保障。进一步强化落实沿海风貌塑造支持政策。规划政策方面,加强沿海重点地区风貌管控,鼓励老旧建筑更新、功能混合。土地政策方面,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土地使用人采取自主开发,或以转让、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发低效用地,改善城市风貌环境。鼓励沿海风貌塑造的正向建设行为,对负面行为进行处罚。

(五)增加资金支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政府专项债券、金融机构信贷、国有平台参与、社会资本引入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沿海特色风貌塑造资金,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风貌塑造项目给予全生命周期信贷支持。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类专项资金。

(六)加强监督考核。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有序推进沿海特色风貌塑造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各级风貌委员会要及时研究推进过程中的政策制度、矛盾问题、实施成效,完善目标考核机制,定期对项目进展进行检查通报。

(七)鼓励公众参与。进一步提高社会参与度和透明度,积极动员社会上组织能力强、热心塑造城市风貌的有识之士和影响力大、责任感强的社会团体,充分调动社会公众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加大宣传力度,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多种新媒体进行宣传引导,形成人人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良好氛围,为沿海特色风貌塑造打下坚实的人文和社会环境基础。

附件:1.沿海地区特色风貌塑造相关研究、规划项目汇总表

    2.沿海地区特色风貌塑造2022-2024实施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