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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022-00042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2-04-01
文号: 连建发〔2022〕68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提升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提升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4-01 10:26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部门,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深化提升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日     


关于深化提升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完成全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努力为履行新使命、谱写新篇章提供坚实的住建安全保障,特制定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港城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以防范化解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房屋安全等住建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实施精准治理、科学治理、综合治理,持续深化提升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防范遏制住建(人防、地震)领域重特大事故,持续落实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目标

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在全市住建(人防、地震)领域基层一线落地生根,全市住建(人防、地震)领域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筹发展和安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

重大风险化解更加有效。全市住建(人防、地震)领域安全生产源头准入和风险管控更加严格、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和新兴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存量明显减少并有效控制增量,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显著提高。

本质安全基础更加扎实。以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赋能住建安全生产,更加安全可靠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得到广泛应用,产业工人安全素质和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安全制度机制更加完善。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市住建(人防、地震)领域全面推广,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

经过全市住建(人防、地震)领域共同努力,实现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成效位居全市前列,为达到安全管理和本质安全的更高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三、重点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全面贯彻落实《连云港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连委办发〔2020〕32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连委办传〔2021〕18号)《连云港市关于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开展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实施方案》连政办传〔2021〕15号)《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连委办传〔2022〕18号)等政策意见的基础上,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巡查考核督导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围绕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围绕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围绕新业态、新技术、新工艺带来的重大安全风险,明确全市住建领域2022年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见附件),包含11项重点工作任务。其中,围绕强化安全学习宣传教育,明确3项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明确3项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强化安全生产管控,明确5项重点工作任务。其他行业领域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持续有力抓好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的推进和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全市住建(人防、地震)领域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机制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全链条、全方位推动《方案》落实落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全面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部署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一级带动一级、层层压实责任。住建(人防、地震)领域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完善责任链条,督促企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市、县区(功能板块)各级专治办及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推动专项整治有力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强化闭环整改。全市住建(人防、地震)领域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风险和各类问题隐患,加强新冠疫情防控情况下安全生产综合管控,动态更新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从严从速闭环整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倒排整改时序,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要认真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加强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三)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全市住建(人防、地震)领域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化安全生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协同监管、信用监管、智能监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安全监管效能。要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力度,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要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企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指导帮助企业消除隐患。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全市住建(人防、地震)领域要继续将2022年城市建设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监督、督查、督导重点,纳入安全生产重点检查内容;市住建局继续将专项整治推进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并作为述职重要内容,继续对局各处室、单位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市住建局各有关处室、单位组织对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部门实施安全生产重点督导检查;市、县两级要继续实施专项整治督导,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继续用好警示、约谈、督办、述职报告、履职报告等五项制度,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质量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请全市住建(人防、地震)领域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于4月11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送至市住建局安委办,并于每季度末报送推进落实情况。联系人:刘金艳,联系电话:83081857,邮箱:lygzjjaqc@126.com。


附件:住建领域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


附件:

住建领域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

一、强化安全学习宣传教育

(一)构建学习教育体系。持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全市住建(人防、地震)领域干部教育重要内容和宣传工作重点,推进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落实,打造住建(人防、地震)领域安全生产学习宣讲教育体系。6月底前,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部门,局基层党组织至少安排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开展“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网络专题宣讲。

(二)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优化局安委会制度体系和实体化运行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和人才培养,推进住建(人防、地震)领域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综合监管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优化局安全生产监管委员会和各分委会,并加强日常工作的调度和统筹。按照市安委办工作任务,制定并签订局各分管领导、各处室、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局各有关处室、单位结合年度工作安排,适时开展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房屋安全、物业管理等领域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三)健全规章制度体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隐患排查制度、督导通报制度等制度体系,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深入、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重点完善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城镇房屋安全、农房排查整治、物业管理、住建领域危化品等行业领域的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督查通报制度,并强化日常制度执行情况的评估。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动住建(人防、地震)领域行业企业严格执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20项清单,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全员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全市住建(人防、地震)领域各行业条线优选部分重点企业,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试点。

(二)夯实夯牢企业安全基础。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加快住建(人防、地震)行业重点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排清排实企业安全风险。推动企业完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机制,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加快推动住建(人防、地震)领域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推进建立“一张网”隐患清单。

三、强化安全生产管控

(一)城市建设安全管理。完善城市保障。查找公共设施隐患问题,加快建设城市和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平台,严格市政公用维护管理,加强住建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管控。推进城市应急保障,加快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城市安全环境和防灾工程建设,持续提升地震预测、应急水平,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步伐,加强城市安全运行创新;深化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隐患整治等物业领域安全管理。落实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任务,推进城市体检,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

(二)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落实安全责任。将安全生产管理薄弱、事故频发、人员频繁调动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深化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监管水平,借力信息化、大数据、第三方加强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安全事故,以“零容忍”态度整治各类问题隐患。开展智慧工地提升和智慧起重机械推广。破解监管难题。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管控,健全两场联动”机制,消除盲区漏点。加快促进全市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建成一批示范引领的绿色智慧工地示范片区,加快智慧安监管理平台建设,推动智慧安监全覆盖。

(三))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加强燃气综合治理。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治理,推行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清单制,强化燃气供应和使用环节安全管控。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和预警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加快老旧管网更新和管网信息化管理,强化管道施工破坏综合防控。严格燃气经营管理。持续整治瓶装液化气经营市场,优化服务网点布局,加强对燃气经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打击非法经营瓶装燃气的行为。完善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深化“七个一”工作。

(四)强化房屋安全保障。推进三年方案。深入推进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三年整治方案和今年整治计划,开展既有建筑危险性鉴定工作,核清安全底数。开展隐患整治。按照“清单化整治”原则,实现清单管理、动态销号。对鉴定为C、D级危房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隐患建筑,依法清人,确保停用到位、加固到位、拆除到位。加快推进农房排查整治,在已全面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鉴定与整治工作基础上,完成全市所有初判存在风险的农村房屋鉴定工作,并同步推进整治工作。

(五)人防工程安全监管。突出火灾风险防控。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商场等场所人防工程,持续加大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杜绝电动自行车在人防工程内违规充电,全面遏制人防工程火灾事故发生。认真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自建人防工程包括人防指挥工程均应有计划加装全自动防洪闸,坚决杜绝雨水倒灌责任事故,确保人防工程万无一失。加强早期工程安全,深入开展早期人防工程安全隐患调查统计,全面理清早期人防工程病害原因、维管主体和使用状况。